|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7158 |
魅 力 值:230 |
龙 币:5706 |
积 分:4690 |
注册日期:2002-04-10 |
|
|
|
拿到竣工图发现问题一大堆 南方周末 2002-05-16 11:23:33
拿到竣工图发现问题一大堆
南方周末 2002-05-16 11:23:33
业主自己查明开发商侵占公共财产的事例,实属罕见;打官司,更为不易
拿到竣工图发现问题一大堆
与上海万科城市花园的业主相比,深圳南天一花园的业主非常幸运:他们找到小区的竣工图等资料后,开发商侵占业主公共财产一事马上“原形毕露”。
公立幼儿园侵占公共用地
南天一花园曾是深圳市中心的标志性建筑。2000年11月,业主入住10年后,首次成立业委会。业委会的委员查到小区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并请来深圳市勘察测绘院的专业人员到小区测量,结果发现,小区内深圳市教育局直属的幼儿园超出了规划红线图,侵占小区公共面积839.21平方米。
经业委会多次投诉,2001年11月,深圳福田区规划国土局向该幼儿园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其违规行为。但深圳市教育局认为,幼儿园即使有超红线也是开发商兴建时遗留的历史问题,“应维持现状”。结果该幼儿园依旧维持现状。
今年4月8日,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为此将幼儿园、开发商以及深圳市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停止侵占业主的公共财产。事隔一个多月后,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还没有决定是否受理。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一位法官要我们协商解决,如果能协商,我们还用上法院?”
公用面积竟被开发商出租
拿到小区竣工图后,南天一花园业委会进而向规划部门咨询后发现,开发商擅自将小区3幢大楼首层的架空层改作商铺出租,每年获利约有150万元。而架空层本应作为公众休憩和停车等用途。
业委会还发现,小区内有2幢两层高的属于公用面积的配套小楼,开发商一直都没有产权证,其产权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但从1992年开始也被作为商铺出租。“几年来,开发商的这两项收益应该超过2000万元”。
这些“发现”只有一小部分被政府部门认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向本报明确表示,对于开发商擅自将架空层改作商铺出租,该局已对其作出过处罚;至于产权问题,“应该是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所有,租金应该协商解决”;2幢小楼属于公用配套设施,但不属于公共面积的分摊范围,其产权应属于开发商。
开发商深圳市城建集团公司认为,架空层及2幢小楼均为该公司兴建,“根据《民法通则》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我司也不可能将国有资产分给小业主”。
一位业委会委员向记者表示,还真不敢幻想能从开发商手里讨回这2000多万元的“公共财产”。今年4月26日,南天一花园业委会又起诉了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认为,开发商城建公司没有上述2幢配套小楼的产权证,该局却给它颁发了租赁许可证,属于违法行政。此案已被福田区法院受理。“等打赢了这场官司后,我们再告开发商应该就容易得多了”。
|
|
-- 每当想到你,天上就掉下一粒沙,于是有了撒哈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