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聚龙泽》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roa
roa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roa个人资料   给roa发悄悄话   将roa加入好友   搜索roa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roa发送电子邮件      

转自健身休闲版--市足协举办2005年北京市社区足球争霸赛活动
以下转自健身休闲版。
参加比赛也是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尤其比赛越是正规,越是复杂。
请大家看看,尽快给出意见,有没有要参加的想法。

==================
2005年北京市社区足球争霸赛

2005年北京市社区足球争霸赛
竞赛规程
一、 比赛宗旨:全民健身迎奥运,建立和谐新社区。
二、 主办单位: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
三、 承办单位:北京市天地人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 独家媒体协办单位:搜狐网
焦点房地产网
五、 比赛时间和地点:比赛于9月17日起利用双休日举行,10月29日闭幕;
地点:东部赛区:北京工业大学足球场
南部赛区:亦庄体育中心足球场
西部赛区:北方工业大学足球场
北部赛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足球训练场
六、 参赛资格
1、 运动员以社区为单位报名参赛,通过市足协资格审核,并领取《北京市足球运动员注册、参赛资格登记证》(以下简称《参赛证》)的运动员,可获得代表社区参赛的资格。
2、 参加全国乙级联赛以上级别的现役球员不得参加该赛事,2005年1月1日前退役的运动员每队不得超过3人同时在场上比赛。
3、 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8—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足球比赛,并有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 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赛,并只能代表自己所居住的小区队伍参赛。
5、 运动员的业主和住户身份确认必须由代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证明。
6、 违反上述运动员资格限制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判对方球队3:0获胜。
七、 报名
1、 报名时各队应报球队全称和简称,并上交一张球队电子版全家福照片。
2、 运动员必须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运动员所属小区的物业证明,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
3、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不多于30人,不少于16人。
4、 比赛报名时间于8月15日正式开始,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5、 本次比赛拟组织32支球队参赛,报名额满为止。
6、 运动员初次报名号码为1—30号,运动员号码不得更改。
7、 报名费每队1200元(至少3场比赛、裁判费、运动员赛事保险费),注册费每人20元,比赛保证金每队5000元(无违纪5000元赛后全部退还)。
八、 竞赛办法
1、 比赛分8个组,每组4支球队,采用小组单循环决出1—4名;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淘汰赛,决出三、四名及冠亚军。
2、 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3、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组委员会有权对赛程做出更改
九、 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1、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 小组赛结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A) 积分相等队之间互相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B) 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 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 如以上均相等,则按小组赛净胜球多者,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E)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十、 奖励
北京社区足球争霸赛第一名获得冠军奖杯一座,奖人民币8000元或等值奖品;第二名获得亚军奖杯一座,奖人民币6000元或等值奖品;第三名获季军奖杯一座,奖人民币4000元或等值奖品;第四名奖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奖品;精神文明奖两名各奖锦旗一面、人民币1000元或等值奖品。
十一、 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1、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2、 执行北京市足协制定的《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 参赛球队必须向大会签署书面的《纪律保证书》。
4、 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将主教练签名的上场队员名单和7名替补队员名单提交裁判员,不提交替补队员名单,将视为无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允许替换7人,但队员一经替换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5、 所有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号码相同的两套比赛服,守门员服装必须区别于双方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无号、重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
6、 比赛时穿塑料钉或胶钉足球鞋,带护腿板。
7、 每队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队长袖标。
8、 比赛使用5号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9、 全部比赛中,一名队员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受到黄牌、红牌处罚的运动员根据北京市足协制定的《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进行相应的罚款,同场比赛一名队员累积出示两张黄牌或被出示一张红牌,罚款100元。
十一、比赛弃权
1、 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A)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员会批准,未准时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B) 拒绝按照比赛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C)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D) 有未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参赛证》也未得到组委员会准许、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比赛。
E) 中途退出比赛。
2、 对弃权的处理:
A)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B) 双方球队的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C) 组委员会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报告,由仲裁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十二、裁判员
1、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仲裁委员由北京足球协会统一选派。
2、 裁判员到赛区工作,必须遵守北京市足球协会、组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十三、竞赛管理
1、 组织委员会
A) 组委员会是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领导下的专项委员会,全权负责北京社区足球争霸赛的组织和管理。
B) 组委员会由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负责人、各参赛负责人、公安部门负责人组成,积极研究,认真部署各项工作。必要时,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C) 组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和副主任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比赛期间的重大和紧急事务。
D) 组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由主任任命。秘书长依照该委员会组织工作条例,领导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处理比赛日常事务。;
十六、其他和未尽事宜
本规程由北京社区足球争霸赛组委员会解释,未尽事宜由北京社区足球争霸赛组委员会确定。

北京社区足球争霸赛组织委员会
二零零五年七月
2005-08-15 12:57:2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