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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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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委托父母交给建兴公司的信
今天约好在物业见面,建兴公司会给出赔偿答复。果然,他们没有诚意赔偿。但是据刘志军说,他们开除了周火明。我委托我父母去见了他们,关于赔偿的事情,刘说继续请示老板。以下是我委托父母交给他们的信:

尊敬的建兴公司:

对不起,因为工作,周二下午我无法和你们见面。特写此信委托我父母交给你们。

我收房收到的是一个有问题的不合格的房子,由于你们的工作不力20多天问题不能解决,你们一直言而无信,将承诺当儿戏。最后还动手打人,我们可没有还手啊。

但是,你们以为你们的客户是可以随便动手打的么?更多的道理不需要我来讲。

我从来没有挨过打,这次却在我花钱买房的时候被贵公司的员工打了一耳光。简直莫名其妙!伤害必须要有补偿。因此我提出贵公司向我赔偿人民币1000元的要求。

我随此信附上我在回龙观网站公布的事情的经过以及后续发展情况。全部是描述事实。

如果这个问题你们处理的好,态度诚恳,让受到伤害的客户满意,我会在网站提出表扬。

如果我们不满意,请帮忙看看我的文章,以保证在事实描述准确的情况下,我到网站的曝光台栏目进行曝光,让更多人知道你们公司的良好表现。同时,我会进行投诉。

我父母这几天劝我放弃赔偿要求,一来他们比较善良,二来觉得和流氓谈判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是,我觉得堂堂的建兴公司,并不全由流氓组成的。如果不要求赔偿,贵公司会坑害更多的人。因此,我打算继续提出我的赔偿要求。希望你们改进如此低劣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特别提醒:我的父母身体都不好,请你们不要惹他们生气,更不能再伤人。有任何问题请直接和我联系。切记!

此致


敬礼






(签字)

2005年9月27日
2005-09-27 17:38:0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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