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聚龙泽》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casmer
casmer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高级居民
经 验 值:616
魅 力 值:122
龙    币:786
积    分:543.2
注册日期:2002-04-11
 
  查看casmer个人资料   给casmer发悄悄话   将casmer加入好友   搜索casmer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casmer发送电子邮件      

想养犬?得邻居答应
想养犬?得邻居答应


2002年12月01日

  《苏州市犬类管理办法》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

  本报讯 《苏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将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届时该市养狗管理有望走出混乱无序的局面。

  据《新华日报》报道,按照办法规定,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成区和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成区、风景旅游区、港口、车站为重点限制养犬区域(以下简称重点限养区)。县级市和区的乡镇镇区、新兴工业区为限制养犬区域(以下简称限养区)。



  重点限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户饲养一条观赏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获取居住地周边相邻4户以上居民的同意,其中居住多层住宅的,应当征得本单元半数以上居民同意,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此外,市民反应强烈的“狗占人座”、遛狗时破坏公共环境等问题,办法中也做了明确限定,如禁止携犬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犬在自家户门外便溺,携犬者应当立即予以清除等。
今早出门坐车,无意间看到B1前草坪边的小路上有一滩小狗的便便,我想,小狗的主人责任心太缺乏了,如果自己都嫌恶心,还何必学人家有爱心养狗呢?今早出门坐车,无意间看到B1前草坪边的小路上有一滩小狗的便便,我想,小狗的主人责任心太缺乏了,如果自己都嫌恶心,还何必学人家有爱心养狗呢?

--


BEAUTIFUL LIFE
2002-12-02 13:57:4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