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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今天的特大利空是这个:明年高收入者申报个税需明确炒股等收入
明年高收入者申报个税需明确炒股等收入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7年11月16日 02: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国税总局修订明年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
本报记者 何鹏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公布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
2006年11月,国税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但只笼统地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申报财产转让所得。
而新版表格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曾解释说,对于股民来讲,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申报表另一个修改是要求拥有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报“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
社科院财贸所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在今年进行的首次个税纳税申报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企业主虽然很有财力,但将个人支出记在企业账上,由企业报销,个人直接领取的收入表面看起来却达不到年收入12万的申报标准。新版表格的这种变化可以使税务机关加强对这部分人群的监控。
国税总局通知: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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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股票转让收入要申报不纳税
北京娱乐信报:年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表有变 炒股所得列入申报
上海证券报:高收入者炒股卖房所得需在个税申报中单列
北京商报:个税申报首次单列炒股所得
东方今报:个税申报表将更加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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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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