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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story of being ticketed in US -- transport phrases
我在美国吃过一次罚单,那是在刚通过路试之后的几天还没那到正式
驾照,开着车去上州的一个小镇上班,刚开始的时候自然十分新鲜,
经常在HIGHWAY 上飙车,虽然自己也了解新手有半年的POBATION
PERIOD.冬天的一天晚上,因为心急回家所以开得很快。这时候,我
开始过一座桥(45迈的限速),在交费的时候眼角瞟见收费亭那里停着
一辆警车,心里一凛,就放慢了一下速度。但开出了几十米后又不有
自主的慢慢加速了,因为实在很喜欢那种飙车的感觉,结果到了桥中
央时车速已快到把很多车都抛到后面了,还一面开着收音机很大声,
心里觉得很爽。

就这样一路飞奔了几分钟,从桥上一直到下了桥好一段路,突然间,
我觉得怎么后面有什么东西很光亮很耀眼,刚开始并不理它继续又开
了一段路,后来就觉得不太对劲,再仔细看看后镜。这才赫然发现后
面是一辆警车在跟着我,警灯在闪闪发亮,然后这才觉得似乎还有些
警笛声,马上把车内的收音机调小音亮,这才听清楚已经是震天响的
警笛。这下糟了,终于明白这警车是冲着我来的,于是马上放慢车速
。这警车看到我放慢了车速然后就开始用喇叭在后面对我说:PULL
OVER TO YOUR RIGHT。于是我就慢慢得PULL OVER 停了下来,心里开
始害怕了,一时间闪过无数念头--停在收费亭的那辆警车,自己还在
PROBATION PERIOD,将会被停牌,然后又要每天起一大早的坐车和火
车去上班(2.5小时单程)--真是后悔不已。

车停在路边后,我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因为早已听说在美国被警察
截停不能轻举妄动,否则警察随时会误会你想操家伙袭警先下手为强
制服你。这时候,后面的警车车门打开了,我看到两个警察下了车,
拿着手电筒从两边包抄过来。左边的警察先走过来,问我:may i
see your driver license, please. 我当时还没有正式驾照只是拿
着那张路试通过的paper,所以我就交这张paper给他,这时候,我看
见我右手边的警察用手电筒把我的车内里里外外的照了个遍,可能是
想看看有什么可疑之处。我当时想看看能不能求求情,所以跟左边的
警察说:I am sorry, officer, I made a terrible msitake, ...
can you give me second chance...blabala. 但那警察跟本不听我
的,只是跟我说不是要你的paper,而是要我的驾照,结果我只好给了
我的学习驾照给他。他拿过来然后就回自己车上开始干活了,可能是
查电脑纪录之类的东西。过了一会,他在走回来,递给我一张罚单,
说:your sped on the bridge at 66 miles per hour, that is 21
miles more than the limit, that was too much, now i am
giving you a ticket for speeding, you can mail it in. 说完就
走会自己的车了。我接过罚单,还不敢动,想让警车走了之后再走,
后面的警车又用喇叭说:pull away. 这样我才慢慢的开走。一路上
想着一时飙车带来的严重后果(停牌半年),心里后悔的要命。

回家之后,过了一段日子,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证据确凿无可抵赖,
尽管认罪就等于停牌,但也走一步看一步,先在罚单上签名,然后再
开上一张支票把它寄出去。

过了几个星期后,我接到了交通局一封信,连同我以前那张罚单和支
票,并指定了一个日期要我出庭(hearing). 我觉得很奇怪,不是都
交了罚款了吗?为什么还要我上庭?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我没有在
"plead guilty"的方框里打勾,所以交通局尽管收到我的支票仍然不
当我是认罚,因此给我安排了一个appointment去交通局。

到了appointment的那一天,我如期来到交通局,把当时收到的信交
给clerk,他看了后,问我plead guilty or not guilty. 我一听,恍
然大悟,原来这个appoitment只是想确认我认不认罚,我迟疑了一下
,心想虽然证据确凿,但说不定还有点希望,于是就回答:not
guilty. 那职员听了后,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very good. 然后就
给我开了张单指定一个日期上庭见法官。我看看他,觉得很奇怪,为
什么他会这样说呢?难道他不是应该和我是互为正反两方的吗?怎么
会帮我说话呢?看他又并不象讥笑我的样子。

上庭的那一天恰巧是我将要会国探亲的前一天,所以那天我整天都匆
匆忙忙,谁料到去到交通局的时候(还剩下10分钟左右时间),整个停
车场都停满了车,我转了好几十个圈都找不到车位,然后又鬼使神差
的兜出了外围的马路,这时随着滚滚的车流已经无法再转回去了,时
间也到了。结果只好一咬牙回家算了,交通局你要怎就怎的吧,我也
认了。

一个月后,我又回到美国,这时我已收到了交通局信通知我去报到解
释。这次我学乖了,提早很长时间去到早早等候见官。见到法官的时
候--一个干瘦的白人老头,他问我为什么上次为何缺席,我就说我找
不到停车位才被迫缺席的,我不知道他信还是不信我,但他还是给了
我另一个日期再上庭。

回来后,我暗自庆幸又可以挨多一头半个月了可以开车,这时我想,
我十有八九会被find guilty的,与其这样,不如再拖它一段时间,
于是,在预定上庭前一个星期,我又行使了一次延期的权利,再拿到
了一次新的牌期。

最后,终于上庭了(每人只准延期一次),各人陆续进场,我看了看,
绝大多数人都是黑人,亚裔和白人少数几个。个个都穿的随随便便,
只有律师才穿西服领带,而且还是皱皱的那一种,跟原来的想象大不
相同。警察也陆续到了好几个,我暗暗在想,最好开我罚单的那个警
察不要来。

法官上庭了,跟上次那个不同,照样是个白人老头,不过也是穿的很
随便,一件西装上衣而已。然后开始点名一个一个的上庭。其余的人
就在后面座着看。事主和相应的警察站在法官的柜台面前,先分别举
手宣誓所言属实,然后分别陈述经过。大多数人自己说,少数人请了
律师陪同。律师则疾言历色地代表当事人质询警察,警察变得好象是
被告一样。一两分钟后,多则几分钟,法官三言两语就会作出判决,
各有输赢。并未见有对那一方偏袒。

幸运的是,开我罚单的警察没来,法官就直接叫我去cashier柜台再
安排另一日期上庭。见到cashier,她觉得有点奇怪,通常警察缺席的
案子当事人都会自动判赢的,为什么我还要再上一次庭。她在仔细看
看,才对我说,原来因为我被罚时处于PROBATION PERIOD,属于严重
案子,所以要再上一次庭,确保警察有充份机会。如果警察下一次再
缺席的话,我就算自动赢了。结果我又可以再开车上班多一个多月的
时间。

到了第二次上庭,十分幸运,我的警察竟然还是没来,结果正如所愿
,我的案子撤销,再不用担心停牌半年,更不用担心以后买保险时被
保险公司敲我一大笔了。这件事真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想着跟本
没有希望的事情,竟然兜兜转转逃过大难。更不用说那笔罚金了。没
有被定罪前,所有人都是无辜的,今天我真的是充份体会到了。

后来还帮朋友上了一次庭,因为那朋友临时有事抽不开身,所以临到
上庭的那天他才叫我帮他去交通局直接认罚算了。那天我去了后,见
到柜台职员,我就说我帮我朋友认罚交罚款。谁料到那职员竟还不肯
,她说你不能就这样帮别人作事,除非你有你朋友的委托书和签名,
我自然没有(因为事前没想到)。结果我说那怎么办,她说叫你朋友来
吧。这当然是废话,他可以来他早就来了。结果我想还是帮他上庭吧
,希望他的警察也没来就好了。

到了上庭时间,又是老程序,法官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白人,笑眯眯的
。各人一一点名见法官陈述案情。还是各有输赢,输的一方无论是警
察还是平民都无话可说接受判罚。而且那一天似乎警察被判输的比较
多。点到我朋友名了,一个警察向法官柜台报到,我一看,糟了,警
察到了当事却没到,于是我硬这头皮走上去对法官说,我的朋友今天
没空来,但他让我认罚交罚款。法官也是问我有没有委托书和签名,
没有,法官就说,你不可以就这样认罚,因为这会对你以后的汽车保
险有不利影响,所以我给你朋友另外一个日期再上庭。结果,我的朋
友又逃过了一次,多了一次机会。

从我这几次经验可以看出,美国的三权分立系统的确十分完善,法官
(立法)的确起到了一个对警察(司法)制衡的作用,基本上,如果被警
察无礼判罚的话,你完全有可能在法庭上获得公平申诉的机会,并且
告赢警察。但是,你在被警察抓到被开罚单时,你却千万不要有过激
反应,因为在美国这个合法拥枪的国家里,警察总是假设你会有枪的
,一旦你有过激反应,他们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武力把你制服,甚至向
你开枪。我在街上见过几次警察截停车辆,每次警察上前检查时,都
是两人一左一右地两面包抄,而且我留意到他们的手都是随时放在腰
间的枪套旁,明显是随时准备拔枪的姿态。你所要做的只是配合他们
,拿了罚单再上法庭。你可以口头上跟他们说一说讲一讲情,但却千
万不能有肢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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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沉默中恋爱,就在沉默中变态。
2002-09-09 14:08: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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