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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姐姐-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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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都是北京市户口,需要在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提交的材料有(1)本市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收养应持《收养证》)(3)双方结婚证和户口本、盖章后的申请书。(4)女方户籍地为外省市的,须提交户籍地区(县)计生委、街道办事处(乡、镇)计生办、居(村)委会出具的三级婚育证明。证明信的内容如下 :╳╳(身份证号)是我地区居民,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结婚,╳年╳月╳日生育一男(女)孩,叫╳╳。该夫妇只有一个孩子,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同意在男方办理北京市《光荣证》。
注:以上材料均要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2006-03-28 16:31:0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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