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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6852 |
魅 力 值:596 |
龙 币:10666 |
积 分:6238.6 |
注册日期:200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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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请各位大侠进入本贴,先谢了!!!
我大学毕业后,分到现在的公司(合资公司),已满七年,属于正式分配到公司的。最近一年老板不想做这个公司了,于是今天公司找每个人谈话要每个人签一个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两个,任选其一:1.给3个月目前工资,保险上到本月2.给一年北京最低生活保障工资,400多*12个月=5000元,保险上到本月。但我没有签,许多人也没签。这样做公司和老板太不仁义了,我把最好的时光奉献给了公司,而公司就想拿这点东西打发太刻薄!请教诸位大侠几个问题:
1.劳动法的有关补偿或法规规定是什么?
2.我这样的情况该如何与公司谈?公司如何补偿才算合理?
3.相关执法单位(劳动社会保障局)或仲裁机关的咨询或投诉电话?
有知道的大侠请回贴,非常感谢!!!或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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