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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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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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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回原单位与书记谈过了,有些问题再请教大家:
回去后见到学校书记,我们交流的很好.
他基本答应给我,但有一下问题:
1,关于我的处分他说是学校出的,应该能撤出来...
2,我是98年在北京进修完后没有回学校任教开除的,后来我学校又从总后部队转到省属院校,且校名也稍有所改动,原来的公章已销毁,不可能再盖原来的章;
3,比如工资和职称等要有省盖章,现在去办也不现实;
所以只答应我的档案截至到98年..........
98年以后的十年无法去补.
若我拿到的是98年的档案(现在在河北)找到我山东老家的人才中心需要我如何做?
1,我肯定先从山东老家人才开接收函再到河北去看调出函(是否是这个程序?)
2,在原单位调出时需要那些材料?因为是俩个省份,我希望一次能办清楚,不要因为某个材料不全再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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