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职场》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chaozhh
chaozhh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3107
魅 力 值:1737
龙    币:23971
积    分:9302.6
注册日期:2006-02-28
 
  查看chaozhh个人资料   给chaozhh发悄悄话   将chaozhh加入好友   搜索chaozhh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chaozhh发送电子邮件      

回复
1.我爱人如果在北京找不到签3方的单位,是不是应该找原籍(廊坊)的人才中心签3方,然后报到证也是写廊坊人才中心。但是我听说办理转正定级的时候,需要有一个实体单位出具见习期满的证明,而且这个单位必须和报到证上的单位一致,否则将来调档的时候北京方面可能不承认。不知道人才中心有没有资格和她签3方,我的意思是人才中心算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位”,还是仅仅是一个机构?

最好是找到原籍的一个单位来签订三方,然后由人才托管档案。日后需要办理的事情很多这种做法是最容易被接受的。虽然与人才签三方也是一种办法,但如果将来对这这种做法产生排斥再弄就不好弄了。


2.将来若有机会按两地分居政策办理进京的话,除了我的单位同意接收,是不是她在北京的单位也要同意接收,这个接收只是单位同意就行了么,需要单位有进京指标或者名额之类的空缺么?她是不是必须有一个北京的单位,也就是政策上说的接收安置单位才行。

你单位不需要同意接收,你单位要协助办理。一般情况下单位把解决员工生活问题作为福利待遇。所以你单位如果不给申报,你也没什么办法。需要你跟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
非在京一方要由在京的单位开具接收函,也就表示同意接收。不牵扯指标问题。
这个单位是必须存在并且真实的,牵扯到档案流动的问题。
2009-05-13 13:33: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697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