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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ma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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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审批表中的“个人简历(含学历)”的填写
请问chaozhh:

1. 一定要将派遣证上的单位作为一段工作经历么?比如派往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转正定级也由它做过了),事实上却是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那么这一段经历是写在河北人才还是写上海公司?

2. 前面帖子提到“档案结合实际情况。个人托管到人才,不用写人才,写实际单位即可。”,想确认一下:个人托管的话,难道不是应该写人才么?因为有可能他没有实际单位,不是吗?

3. 若目前的户籍证明中的服务处所一项注明有某工作单位,而实际只是挂靠这家公司托管户档而已,那么是不是这家公司也要出现在个人简历中,以便达到时间上材料上的吻合?

4. 每段经历需要注明档案存放机构么?

谢谢!
2012-06-03 23:32:1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11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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