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1557 |
魅 力 值:1245 |
龙 币:10476 |
积 分:8388.1 |
注册日期:2003-03-22 |
|
|
|
请教,关于我女友和她原来单位的纠纷问题,请您帮忙看看,我将万分感谢
1、我女友的原单位是在上地的某女子舍宾俱乐部,俱乐部没和员工签合同也没上保险,我女友和其他几位同事多次与公司领导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及上保险的问题,但此俱乐部没有解决问题,并先后辞退我女友和其他几个员工。
2、我女友2004年8月8日到岗,试用期为1个月,2004年12月27日离职,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岗位为主管。俱乐部至今未支付:10月份提成470元、11月份提成901.25元;12月工资1968.67元(工资2166.67元、饭补65元,扣除罚款263元)。
另外,现在的情况:
在一个多月前已经把此家俱乐部投诉到海淀区劳动局,投诉受理科已经受理,并进行了调节,调节失败(调节的结果为要安北京市的最低工资600元每月来支付欠我女友的工资,我们不同意)。现在劳动监察大队还在处理此案,但是现在还没有回复。
在此,我列车对我不利的因素:
1、俱乐部没有和所有员工签合同;
2、俱乐部的领导不承认我女友的工资是2500元;
3、俱乐部不承认欠我女友的提成(提成是按照俱乐部的薪筹制度进行计算的,因制度的制定我女友是参与者,所以我女友很清楚自己该拿的提成。但俱乐部很可能是在被投诉后修改规章制度以达到不付出提成的目的)。
4、本来是她们3个人联名投诉的,属于集体投诉,但其他的两个人因为春节回家的原因(还有怕事的原因)中途又退出了。
我想问:除了索要俱乐部欠我女友的钱,是否可以追要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辞退补偿金?我们究竟有没有胜算?
我们现在做的:
让原来我女友在这家俱乐部的同事作证并签字,我女友在这家俱乐部的工作时间段,即2004年8月8日到岗,试用期为1个月,2004年12月27日离职,和我女友的工资2500元/月,已及确实没有签合同和保险的问题。
|
|
-- 致力于推动家庭教育进校园,推动每名家长每年至少一次进入学校的家长学校,公益性的家长课堂![img][/im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