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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现在的人事,怎么就这样办事。
原来在北京科立信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谈好月工资后,结果到签订合同的时候平时才发80%,半年考核后才发20%。更可气的是第一年还不给上社会保险,告知:“第二年才签订合同,给上社会保险,还有30%工资的职务消费。”等到了第二年,合同签订了,后来才发现上的保险系数极低,只有工资系数的0.4,所谓的职务消费的计算方法为:
月工资*80%*30%-社会保险单位所要缴纳的。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养老为20%,医疗为10%,失业为1.5%,早就超过了30%了。原来是在老子的养命钱来糊弄我。忍无可忍,辞职。还找我要违约金,我就告知社会保险稽核部。扣我工资,告知劳动仲裁,裁决之,输了。对方不服,去法院告之对裁决不服。1号开庭了,7号取判决书。对方还不服,同时去海劳仲告我违约金,超过时效予以驳回。经过来回几个回合的折腾,始终都是对方败诉。不知道他还会想出什么招式来。
说了原单位,再说现在的单位。
现在的单位在中关村还算有名,结果保险也上的极低。问他怎么回事这么低:“你原来就是这么低啊”。“原单位就上的不对?”“那你找原单位去啊?”“我现在正在和原单位打官司呢?”“那你的保险基数是原单位个核查过的啊?我们今年不能动了。”“我三月份就从我们单位离职了,他什么时候给核查过?”“3月份给核查过医疗。”“你回去吧,我到时候向部长给反应一下。”接着就是很长时间的无消息。等到我真要拿保险单去原单位补交的时候,就是不给拿出来。再三要求之下,终于把单子给拿回原单位了。 (此文由zu_fang在2005-11-03 21:01: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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