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3994 |
魅 力 值:872 |
龙 币:283 |
积 分:2118.5 |
注册日期:2003-10-15 |
|
|
|
赞成,现在有法可依,希望有法必依!
既然如此,当法不择众,尤其是发现有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首先发出不和谐信号,明显不是开玩笑地挑起敏感话题或侮辱其它网友人格(未必就是脏话,可能是某些极端用语),请尽早阻止并提出警告以防冲突升级,如此受害网友亦可平心静气能忍则忍。
每个人的人格是平等的,意见相左可以赴之一笑,非要有所针对,也没有谁怕谁的道理,所谓直言不讳也要考虑大家的感受,不管发言者是好人坏人,毕竟网友不象你的亲友都了解你,大家客客气气自然最好,所谓拳头不打笑脸人,没有心怀叵测者,也就没有上当受骗者,斑竹的任务就是将针对性极强的言论封杀,不要到最后大家不欢而散、两败俱伤,到时斑竹各打五十大板也好,发出警告也好,一来为时晚矣,二来有所不公。
所以斑竹既然想到要立法,就请严格执法。 (此文由扬子江在2004-01-02 15:01:07编辑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