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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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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名已开通,祝节日快乐!根据网站最新的广告管理办法,您的id为广告,请尽快更名,谢谢合作。管理办法见本版置顶,具体内容如下:
回龙观社区网广告管理办法(试运行)

  鉴于论坛内频繁广告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网友之间的正常交流,即日起对广告从严从重处理,请各版主统一执行,并欢迎网友监督举报。

一、广告的定义以及网友商品推荐的界定

  1、所谓广告贴,是指ID、签名及发言具有清晰的广告目的(如对网站、店铺、机构、品牌等进行推广等)或包含有具体的广告内容(如介绍商家品牌、产品、联系方式等)的帖子,网友自发的商品推荐分享贴除外。
  2、网友的商品推荐分享贴是指网友自发推荐其已购买或意欲购买的物美价廉的具体商品的帖子。商品推荐分享贴需同时满足如下五点:
  (1)物美价廉,符合网友的需求;
  (2)除回复网友询问,不得自己顶贴(商品内容请一次说完,补充介绍商品按顶贴处理),且一周内不得发布同样商品或同样店铺内容的帖子;
  (3)贴内报名参加者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同一ip地址(含相同或不同ID)报名;
  (4)如推荐人可通过推荐商品或链接获利,请在帖内注明,以便网友知情后选择取舍;
  (5)商品推荐贴仅限于发布在“购物天地”版块。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发帖视为商品推荐分享贴,予以保留,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即可视为广告予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禁言处理。

二、关于广告的处理

1、 以商家名称(如网站、店铺等)或机构名称(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为注册ID的用户发言,一律视为广告,予以删除,删除理由请统一为“用户名为广告,请更改,详情参见站务相关规定”,删除后继续以该ID发言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提醒、警告或直接永久禁言处理。
2、 在“广而告之”版块之外发布的广告一经发现,即予以删除,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ID进行禁言一个月至永久的处理。
3、 对于不易界定的软文类广告,如该ID发言多是同一内容(包括同一产品、同一机构、同一系列等)、或有两人以上的网友跟贴或举报认为是广告,即可予以转移或删贴,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ID进行禁言一个月至禁言永久的处理。
4、 关于情节轻重,可由各版版主根据该ID的一贯发言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 此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发布的实行举报处理制,对于在此之前的发帖接到举报符合以上处理规定的可酌情予以锁贴或转移、删除处理。
  请网友注意自己的发言遵守规定,遇有其他遗漏或没有处理的情况可及时举报,各版主及网站管理员会及时处理。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站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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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我们的社区,我们的网站,希望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使我们的社区和网站更美好。
目前为网站工作人员,有关于网站的建议和问题可以信使联系。
2011-10-02 22:43:5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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