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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副站长 |
经 验 值:3078 |
魅 力 值:967 |
龙 币:6105 |
积 分:3546.2 |
注册日期:2001-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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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社区网相关管理制度汇总(2014年5月24日更新,请管理员及版主查看并参照执行)
回龙观社区网关于qq群、qq号码、微信群等的管理规定
回龙观社区网论坛为大家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欢迎公开的讨论,禁止网友发布QQ号码及群号(包括微信、微信群等)。由于最近论坛QQ群泛滥,不断有人发QQ群号,特别是那些一注册就有目的性的发群号者,严重扰乱了网站论坛的正常交流秩序,如不控制,各版块将变成QQ群垃圾场。
回龙观社区网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近来网站论坛的低迷,与QQ群的泛滥有很大关系,导致论坛的人流量分流,并有个别与本社区无关的聊天群、广告群、垃圾群、违法群的存在,从而误导各网友。
网站综合考虑网站发展及网友安全等因素,决定今后除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外,各网友及版主一律不准利用网站进行qq群的建立及宣传,即日起严格禁止在本论坛发布任何性质的“群”信息,以保证和维护各位网友的利益。
考虑到个别网友对于QQ群便捷沟通的依赖,如有必须经由qq群交流的以网站为平台或经网站发起的各群体、各俱乐部等,可以加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没有设立的可以提议网站申请建立。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供大家便捷沟通、交流,但群内禁止发布其他网站尤其是有竞争关系的网站及qq群等有分流、拉人、宣传广告意图的信息,一经发现,即进行严格处理。
如果网友贴子中有QQ号及群号的请马上修改,为期一周(2014年5月24日起-2014年5月31日晚24:00),2014年6月1日发现还没修改的,不论任何情况,都将对发表相关主题的帖子做修改处理,删除qq群信息,关闭qq群签名。如屡犯不改,会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删贴、禁言处理。
特此重申:2014年6月1日起除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外,各网友及版主一律不准利用网站进行qq群的建立及宣传,严格禁止在本论坛发布任何性质的“群”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删除后继续发布者禁言处理,以保证和维护网站及各位网友的利益。
从2014年6月1日起请各位版主按新增规定在各自负责的版块进行相应的管理操作,谢谢各位的支持!
本规定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www.hlgnet.com)
2014年5月24日
回龙观社区网版主管理制度(第一版)
版主作为一个网站的中坚力量,在本网站近12年的发展过程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版主的辛勤付出,对网站的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网站首先对各位版主表示衷心感谢!
但随着网站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化,由于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标准,版主在具体执行时不太好把握轻重尺度等。同时,网站也未对版主进行考核,对于优秀版主没有奖励,对于各种原因没有管理作为的版主也没有任何处理,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版主的积极性,进而也影响了网站的长期发展。
鉴于上述情况,同时借鉴其他网站的经验,结合回龙观社区网的网站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版主管理制度手册,请各版主参考执行。
一、版主总则
1、版主应尽量以谦和的态度对待网友,对于版块内有不太符合版规的网友应尽量先沟通,再进行劝告。无果后,再进一步执行版规处理。
2、版主应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网站上一些操作不明白的地方,包括一些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认真管理所辖版块的日常秩序,对违规帖子进行修改、锁定、转移、删除等相关处理,对优秀的帖子及时加精,并对紧急求助或重要内容进行置顶等;协调解决网友间的小矛盾小争议;同时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服从网站的统一管理。
3、版主要慎用权力,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请及时向网站通报。
4、版主如需以网站名义组织活动,请提前与网站沟通,取得网站的许可或委托后方可进行。
5、版主不得将其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网站的同意。泄露自己管理帐号和密码给他人使用,并查证属实,则视为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撤销所担任的版主职务。同时请保管好具有管理权限的ID,严禁泄露版主交流版块的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6、版主各有自己的所辖版块,不得借用其他版主id或指使其他版主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违反网站规则及版主相关制度的相关处理,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则撤销所担任的版主职务。
7、版主在网站管理或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信使或qq等隐秘途径向管理员汇报,或在版主交流区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版块及网站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8、版主在进行网站管理或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网站信息方式向网站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而导致事态扩大。
9、网站管理员有对版主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网友有对版主进行投诉的权力(管理员负责保密),版主接受全体网站成员的监督。
10、网站管理员对版主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权限操作存有异议,或版主对网站管理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权限操作存有异议时,双方应以信使或qq、电话的方式相互沟通后处理,避免擅自进行逆向操作。沟通后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网站最终决定处理方式。
二、版主选任及任期
1、版主的选任有以下四种形式:
(1)直接任命——由网站直接任命表现优秀的网友担任,或根据具体情况外聘符合版面要求的人选。
(2)版主推荐——各版版主通过对网友的考察及考核,向网站推荐后任命。
(3)公开招选——由网站,或者经网站核准后授权各版版主在选定的网友中发布调查贴,公开招募版主。公开招募投票一个ID限投一票,自调查帖发起之日七日后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得票最高的前几位为版主,如有票数相同的情况,由网站酌情确定。
(4)网友自荐——普通网友可以在站务讨论版面提出申请担任版主的意向,并信使发送相关申请资料至网站管理员,网站根据其发言情况进行考察及考核,作为网站版主后备人选。网友自荐申请版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见附件。
2、版主任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留用者不再另行公布,试用不合格的,由网站管理员另行选任。版主任期届满前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视为申请留任,版主可无限期留任。
3、每一版面需版主1~3名,同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担任2个版面的版主(临时版面除外)。
三、版主义务及职责
1、版主须了解、并严格遵守网站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同时同其它版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管理好版面。
2、版主应及时删除违反网站规定的帖子,必要时对违规ID进行处理,保持版面的清洁与秩序。 需要删除的具体内容如下:
(1)攻击党、国家和政府的内容;
(2)语言恶毒、无理取闹、造谣生事、人身攻击的内容;
(3)猥亵及色情内容;
(4)无意义的乱码、符号之类的纯水帖,以及没有跟贴交流的刷屏式发帖或频繁转贴等扰乱论坛秩序的帖子;
(5)含有商业广告及外部链接,或含有其他广告内容的帖子(广告的具体界定及管理标准参见附件二:回龙观社区网广告管理办法);
(6)其他违反国家和相关法律的内容(其中关于发票交易内容的相关管理参见附件三:网站关于禁止发布发票交易内容帖子的声明)。
对于没有违反删除规定,但同所在版面无关、且有更合适的版面的帖子,可予以转移处理;同所在版面无关、且无合适版面可以转移的帖子,可锁定处理;对于跟帖超过80人,占有大幅版面的帖子(网站或网友个人重大事件、公益活动相关可酌情放宽或延迟处理),或有其他不适内容,但暂时不宜删除的帖子,可予以隐藏处理。
各版内发布的活动通知,请参照活动通知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参见附件四:回龙观社区网活动通知管理办法),有违规内容可联系网站管理员予以处理。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
4、关注本版文章,经常更新置顶区、整理精华区(精华帖子的认定及奖励办法参见附件五:关于设定精华帖的相关通告)、转载好文章,引导大家讨论新事件。
5、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提高亲和力。
6、收集有用、便民信息,为回龙观社区居民及网友服务。
7、随时留意站务讨论、版主交流版块及版主群,关注网站及社区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
8、关注本社区热点话题,及时掌握网站动态,对网站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网站和其它版主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9、版主应协调版内讨论气氛,保持中立、客观、冷静的态度调解版内纠纷,版主不适合以版主的身份,在其管辖的版面内,发表带有强烈倾向的帖子,或参与无意义的讨论。
10、对于所辖版面内出现的涉及全站的或比较难以处理、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重大事件,版主应同网站工作人员沟通后再做出决定和封ID。
11、版主可根据版面情况组织网聚活动,包括定期组织所辖版块网上、网下有关活动。活动内容提倡有主题性,有意义,具体活动方案需事先与网站工作人员沟通。
四、版主权力及福利
1、版主拥有在版面内对帖子进行隐藏及展开、锁定及解锁、加精或取消、转移、删除、分区的权力,拥有将违反网站相关规则及所在版面版规的ID踢出所辖版面的权力;
2、版主拥有加入版主交流版块及加入版主群的权力;
3、在网站举行相关活动中,版主有优先参加的权力;
4、版主将享受每月500龙币工资的福利,并按具体操作情况享受管理操作龙币;
5、版主组织经网站批准的线上活动,每次奖励参与版主每人200龙币;
5、版主组织经网站批准的线下活动,每次奖励参与版主每人500龙币,并可向网站申请一定金额的活动经费支持;
6、网站将不定期向现任版主派发小礼品作为奖励;
7、为版面作出贡献的版主,网站将予以公开表扬或派发小礼品以作鼓励。
五、版主请假
1、版主若有两周以内时间不能上线服务,需提前知会版块内其他版主代为管理;
2、版主因故在一个月以上不能上网站履行版主职责的必须在“版主交流”发帖请假;实在不便的可以由其他版主代为请假。
3、建议请假时间最长不要超过3个月,如超过3个月的可申请主动离职并由管理员备案。
六、版主考核
版主考核包含以下指标:
1、上站时间:每月登陆网站时间不少于10小时;
2、网站管理操作情况:每月进行版务操作原则上不少于30次(视版块具体情况评定);
3、优秀帖子置顶、加精整理及更新情况;
4、网站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5、使用权限的正确性鉴定;
6、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情况。
网站不定期对现任版主进行考核,并根据置顶、加精、转移、删除、举办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作为评选优秀版主的参考。
七、版主奖惩
1、版主奖励
网站将于每年12月份根据管理业绩评选当年年度优秀版主。
管理业绩统计方法如下:
管理业绩=在线时间*0.2+管理次数*0.4+组织活动*0.4(每次组织线上活动加10分—20分,线下活动20分—40分)-网友投诉*0.1(投诉一次扣10分—20分)
网站以版主的管理业绩总分结合版主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选出年度优秀版主,并于次年3月在网站庆典上颁发证书及奖品,具体奖励标准根据网站年度具体经营情况酌情设定。
2、版主惩罚
版主(休假除外) 关于登录及管理符合以下情况,管理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权限、解除版主职务的处罚:
(1)版主两周没有登陆,或者两周没有对版面进行管理,予以警告处理;
(2)版主一个月没有登录或一个月没有对版面进行管理(版面无必须管理内容除外),予以暂停权限处理;
(3)两个月及以上没有登录或两个月及以上没有对版面进行管理,将自动解除版主职务。
版主如有以下情况,网站管理员将予以免去版主职务处理:
(1)严重违反回龙观社区网相关制度和网站管理规定,有重大言行失误;
(2)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
(3)因版主权限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因透漏版主工作内部信息导致严重后果;
(4)将私人矛盾引入网站,且后果严重;
(5)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免去版主职务,由网站管理员根据具体情况在“版主交流”或“站务讨论”版块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八、版主离任
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版主交流”发贴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并向网站推荐一名合适的继任者接替自己的工作,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对于推荐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网站应优先录用。
九、执行时间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站,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回龙观社区网
2011年12月19日
附件一、网友自荐申请版主的相关规定
一、网站版主申请条件如下:
1、在回龙观社区网注册时间1年以上;
2、上站次数100次以上;
3、发贴总数500以上;
4、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5、申请者应保证日平均在线时长为3小时以上,管理时间1小时以上;
6、申请者需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有一定的亲和力;
7、申请者思想积极向上,有严谨的作风,无不良记录;
8、对所申请版块有浓厚兴趣和热情。
二、拟申请版主网友认真填写版主申请表,以信使的形式发给网站管理员。申请表格样式如下(*为必填,其他可选填):
1、申请者ID(*):
2、性别(*):
3、年龄:
4、学历:
5、所居住小区(*):
6、联系方式(*QQ或者联系电话等);
7、日平均在线时长(*):
8、所申请的版面(*):
9、对所申请版面的意见建议或发展意向(*):
10、担任版主的经历?
11、目前还在什么地方担任版主及其他职位?
12、关于你所申请的版块目前的优势与存在的不足,及发展方向,以及你的管理方式、理念?……(*请尽量具体填写)
13、申请人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同意且遵守《回龙观社区网版主管理制度》及其它制度。
14、申请日期:
三、网站审核:
网站管理员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表后,对其根据发言记录及其他方式了解其处事是否客观公正、有无违规发帖或被封号处理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审核通过,自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结果在站务进行公布。
同一用户申请失败后三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
附件二、回龙观社区网广告管理办法
根据回龙观社区网广告管理办法(试运行)运行一个月的具体情况,结合实例对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即日起正式执行,以此为准。
鉴于论坛内频繁广告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网友之间的正常交流,即日起对广告从严从重处理,请各版主统一执行,并欢迎网友监督举报。
一、广告的定义以及网友商品推荐的界定
1、所谓广告贴,是指ID、签名及发言具有清晰的广告目的(如对网站、店铺、机构、品牌等进行推广等)或包含有具体的广告内容(如介绍商家品牌、产品、联系方式等)的帖子,网友自发的商品推荐分享贴除外。
2、网友的商品推荐分享贴是指网友自发推荐其已购买或意欲购买的物美价廉的具体商品的帖子。商品推荐分享贴需同时满足如下五点:
(1)物美价廉,符合网友的需求;
(2)除回复网友询问,不得自己顶贴(商品内容请一次说完,补充介绍商品按顶贴处理),且一周内不得发布同样商品或同样店铺内容的帖子;
(3)贴内报名参加者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同一ip地址(含相同或不同ID)报名;
(4)如推荐人可通过推荐商品或链接获利,请在帖内注明,以便网友知情后选择取舍;
(5)商品推荐贴仅限于发布在“购物天地”版块。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发帖视为商品推荐分享贴,予以保留,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即可视为广告予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禁言处理。
3、为了方便网友获取信息,同时也给集采商家一个同网友沟通的平台,发布集采的商家可以在“购物天地”版块每周置顶的集采商家专贴中介绍集采产品及发布链接,但每个商家只能发布一个帖子介绍相关内容,具体沟通及报名询问请在集采地带内进行。同一商家多个id或发布多个链接的将予以删贴处理,第二次被删贴将同时予以封ID处理。集采链接及内容介绍除在“购物天地”版块置顶专贴内发布外,在其他任何版块都不准发布,否则将视为广告将予以删贴或封ID处理,请务必遵守。
二、关于广告的处理
1、 以商家名称(如网站、店铺等)或机构名称(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为注册ID的用户发言,一律视为广告,予以删除,删除理由请统一为“用户名为广告,请更改,详情参见站务相关规定”,删除后继续以该ID发言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提醒、警告或直接永久禁言处理。
2、 在“广而告之”版块之外发布的广告一经发现,即予以删除,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ID进行禁言一个月至永久的处理。
3、 对于不易界定的软文类广告,如该ID发言多是同一内容(包括同一产品、同一机构、同一系列等)、或有两人以上的网友跟贴或举报认为是广告,即可予以转移或删贴,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ID进行禁言一个月至禁言永久的处理。
4、 关于情节轻重,可由各版版主根据该ID的一贯发言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 此规定自公布即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发布的实行举报处理制,对于在此之前的发帖接到举报符合以上处理规定的可酌情予以锁贴或转移、删除处理。
请网友注意自己的发言遵守规定,遇有其他遗漏或没有处理的情况可及时举报,各版主及网站管理员会及时处理。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站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2011年11月2日
附件三、网站关于禁止发布发票交易内容帖子的声明
网站声明:即日起禁止发布有关发票的开具、转让、求购、赠与等相关内容的帖子!
根据最新修订、2011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发票的转让、转借或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网站将从即日起禁止发布有关发票的开具、转让、求购、赠与等相关内容的帖子,一经发现,即删帖处理,多次发布且无视警告的封ID处理。
回龙观社区网
2011年2月17日
相关规定: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0/12-27/2748437.shtml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附件四、回龙观社区网活动通知管理办法(试运行)
一、活动通知定义
活动通知:本站网友个人或非商业组织,在网站内发起非商业、非营利性的活动,关于具体活动详细说明和报名征集等内容的通知贴。
内容:各种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亲子活动、公益讲座、结伴出游等等非商业、非营利性活动。
目的:便于网站网友们之间自发组织非商业、非营利性的各种活动、给网友们带来切实利益的同时,丰富网友们的业余生活。
二、活动通知使用指南
1、发布活动通知的方式
(1)发布权限:在回龙观的注册用户级别在5级以上可以发布;
(2)发布通道:在社区论坛-系统信息的活动通知里面点“发布通知”;或在相应的论坛栏目里面在贴子类型里选择“活动通知”;
(3)发布指导:按照活动通知的既定格式,写清主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以及正文等;
(4)补充细节:如果需要在正文里加入某链接,则请按照此格式:[url]这里输入想要链接的网址[/url]。
2、报名参加某项活动通知
(1)登陆网站,点击要报名的活动通知,在点击“我要报名”
(2)在报名一项里面选择报名人数(几个人参加就写几)。正数表示报名人数,0表示只留言不报名,负数表示取消报名。 (3)可以在报名的简短留言里面发表自己的留言,可以在此说明一下自己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或问题。
(4)不可以重复报名。
三、关于活动通知内容的相关规定
1、活动通知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活动通知不允许发布广告。(标题、内容及ID任一项中含有商家或机构、品牌、商品相关信息及宣传链接;以及任何形式的促销、赠送、试听、试用、招生、体验、团购等相关内容均视为广告处理)
3、活动通知不允许发布盈利性活动。(盈利性活动指加收成本以外的费用作为组织者的利润)
四、关于违规发布活动通知的相关处理
违反上述关于活动通知内容相关规定的活动通知,经举报或网站管理员发现将做以下处理:
1. 首次发布:删除该活动通知,并封ID三天;
2. 第二次发布:删除该活动通知,并封ID一个月;
3. 两次违反并被处理后依旧发布违规通知的,删除该活动通知后,永久封ID。
五、关于活动通知的其它补充
1、网友发现违规的活动通知,可点击举报按钮,便于网站管理员及时进行处理。
2、发布活动通知如确实非广告或非商业目的但又涉及违规的特殊情况,请与网站联系。
3、网站客服:010—81717931。
附: 回龙观社区网网站活动的分类与定义
为了方便网友清楚区分每次活动的组织者以及活动的性质,同时也为了方便确认活动的归属以及风险的承担,网站的活动具体分为:
回龙观社区网主办,回龙观社区网承办,回龙观社区网协办,回龙观社区网审核四类 (网站分别加盖对应的印章加以区分,待程序完成后实行)。
1、回龙观社区网主办:活动由网站发起,并解决相关资金和资源等问题,委托工作人员或网友来组织的活动。活动相关事宜主要由网站负责。
2、回龙观社区网承办: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媒体或其他合作单位等主办,具体操作执行主要由网站负责承办的活动。活动相关事宜由相关部门和网站共同负责。
3、回龙观社区网协办:由网友或商家发起,邀请网站参与并得到网站确认参与的活动。对此类活动,网站提供发布平台,并提供一定的支持(相关标识或资源等)。 活动相关事宜由发起网友或商家主要负责。
4、回龙观社区网审核:由网友或商家进行发起、内容可能涉及广告宣传但确实能给网友带来实际便利或实惠,为避免版主及管理员删除而在发布前与网站进行过细节的沟通,并在活动全程自愿接受网站监督的活动。对此类活动,网站仅提供发布平台以及相关监督。活动相关事宜由网友或商家主要负责。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站,自发布之日执行。
回龙观社区网
2011年5月10日
附件五、关于设定精华帖的相关通告
从即日起,本站论坛主题帖将增设“精华帖”的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入选条件】
1、首要条件:精华帖必须是本站网友的原创帖;
2、基本条件:精华帖需要富有生活气息、内容翔实、可读性强;
3、其他条件:精华帖或让人有美的享受、或具有一定的指导性、警醒性、实用性;
4、格式题材:精华帖的格式及题材不限,可以是生活感悟、散文诗歌、美食手工、亲子教育,也可以是游记随笔、摄影照片等内容形式,尤其鼓励发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帖子。
【入选方式】
1、网友推荐:网友发现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帖子,可以推荐给网站评定是否精华帖;
2、发帖人自荐:发帖网友自己对照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自荐给网站来评定是否精华帖;
3、版主选取:论坛版主发现有贴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选取帖子来评定是否精华帖。
【相关奖励】
1、对网友奖励:某篇主题帖被推荐并最终被评为精华贴的,第一个推荐此贴的网友,可获得奖励龙币5个;
2、对版主奖励:某篇主题帖被版主主动甄选并最终评为精华贴的,该版主可获得奖励龙币5个;
3、对作者奖励:某篇主题帖无论哪种方式被最终评为精华贴的,该贴的作者可获得奖励龙币10个,同时增加魅力值10个。
【其他设定】
1、精华贴专章标识:被评定的精华帖,将被添加精华贴专章标识!(图示)昭示其为精华帖!
2、精华区设定:精华帖将自动转入精华贴专区,予以保存。
3、网站首页推荐:特别优秀的精华帖将被选取放到论坛首页,方便更多网友查找和欣赏。
4、精华帖取消设定:被评定为精华的帖子,如果经网友举报或者网站核实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站将取消该贴的精华资格,并收回对网友和作者的奖励龙币,同时扣除操作版主10个龙币!
【执行时间】
1、执行时间:以上规定从即日起(2011年2月22日)开始执行;
2、额外追加:2011年1月1日起至今所发的帖子,符合上述相关条件和流程也可追加为精华贴。
回龙观社区网
2011年2月22日 (此文由webmaster在2014-05-24 22:29: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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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龙观社区网管理员专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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