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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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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币:172 |
积 分:118.1 |
注册日期:200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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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缴纳物业费的理由
暂缓交纳物业费的理由
在没有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暂缓交纳物业管理费其理由如下:
1、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标准,物业管理费每平米最高不能超过0.55元。
2、消防设备设施运营维护费每平米0.05元,因为没有相应的设备可言,(温控、烟感、喷淋、楼层间连起码的灭火器都没有、院子里仅有2-3个消防器材架而已)所以收取维护费不合理。
3、安全设备设施运营维护费每平米0.03元,经过测试如同虚设不起作用,(失盗现象经常发生)所以收取维护费也不合理。
4、物业没有按照相关的服务标准服务,多收垃圾清运费30元。
5、物业服务水平日益下降,卫生环境愈来愈差。(清洁员减少)
6、物业工作人员不穿工服、不带胸牌、收费不给开发票或收据,不做回访。
7、丢失物品报警给物业一年多不给答复。
8、几年来的物业收费情况及用途没有明细公布。
9、房屋维修基金情况及用途没有明细公布。
10、物业保安水平普遍不高,素质差。
11、2006年物业收费标准参差不齐。
12、社区地面停车位是业主购房时的公摊面积,每年1600元的收支不知到了谁的腰包里,而且所开发票是恒瑞物业瑞雅安停车场的发票,不知何故。
总之因为在原有设施、设备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从每平米0.55元增加到每平米0.63元根本没有道理, 所以在没弄清楚问题之前暂缓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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