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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3日龙博苑二区发生了砸车盗窃事件
4月23日早上6点20,我准备上班,发现自己停在楼前的汽车主驾驶位置的车玻璃被砸,车里的一个撞零钱的小兜丢失,之后又发现不远处了3辆车的玻璃也被砸坏,我报了警,并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其他几位受害车主也陆续到了派出所。这是一起砸车盗窃案件,大家基本没丢什么东西,因为现在谁都不在车里放贵重物品,但是可笑的是,连一件脏衣服和半盒烟也至于砸车来偷。警察分析,这可能是一个过路的流浪汉。
在这给所有把车停在小区里的朋友们提个醒,车里真的什么也别放了。
发生了问题,就要解决,今天主要想跟大家讨论一下后续的问题,这里就设计物业监管不力,以及由此涉及的赔偿问题。
1、所有在小区里买了车位的人都是交了一年1600的年费的,那么嘉宝物业公司就有义务保障车辆的安全,这点没什么可说的,在哪里交停车费都是让人家帮着看车的。但是不知这次出了问题才发现,合同里是有猫腻的。协议里写着:物业不负责保障车辆的安全,如果想让物业保障就得另交150元的管理费?!请问,那1600是什么?停车不管理,是什么道理?
2、协议里写这物业有义务利用电子监控系统或者其他人为力量保障车辆的安全,但是二区除了东门、西门有两个摄像头,中间一个也没有,他们只是强调我们没有交150的管理,所以不负责赔偿,但是却避而不谈没有安装摄像头的事,简直是无赖。
3、当初在交停车位年费的时候,签协议的时候,我们一再询问还须什么手续,办理的人说没了,交了钱就行了,然后给了我们一份在管理费金额部分是空白的合同。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在我们签完合同后,自己又填上了150元,但是我们手里的这份可是空白的!
4、物业说,如果不交150元的管理费,那么出了问题,他们只赔偿损失的20%。我又不明白了,如果他们管理得当,保安巡逻到位,可能出现这么严重的恶性事件么,我觉得这完全是他们安保措施不到位造成了我们的损失。
总之,物业在遇到问题后,永远是拖来拖去。刚入住是,埋在洋灰地里的暖气水管漏了,新房子和新柜子都水阴湿了,长了绿毛,物业和开发商来了,看了看说,你们爱找哪找哪,我们才不怕呢。前一阵,不知谁家扔了个旧马桶在垃圾桶旁,一个多月都没人清理,有难看,有碍事,往物业打了无数次电话,不同的人接电话,永远都是:啊?不知道啊?我们这就派人去。然后又是一个月,还是原样,只是马桶被从垃圾桶拖到了绿地上,然后用被绿化工人从绿地上扔回了垃圾筒旁。直到我们往昌平区政府打了电话,才终于被清理了。
嘉宝物业,我实在服了你,只收钱,不干事,态度还那么恶劣,不知道我们凭什么花钱养着这么一帮懒蛋。
同住小区的同志们,我们是不是联合起来不要再交物业费了?连修一个单元门前的声控灯都要拖上2星期,我们每年四五百块钱买几个新灯也都能装上了吧?
还有,那天一起受害的几位车主,我们也联合起来吧,找物业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的停车费不能白交,如果这样还不如停在外面。如果你们也和我一样觉得委屈、不平,就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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