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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169 |
魅 力 值:100 |
龙 币:432 |
积 分:247.2 |
注册日期:2003-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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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近期,拜读了陈医生《关于新的业委会的几点意见》的文章,在此谈一下本人的观点,一、根据物业法规,业委会是小区业主的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本小区产权人,2、无违章建筑,3、按时交费,4、热心为广大业主服务方面等组成。而非由政府部门、法人代表、社会名人等组成。真正的权利机构是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凡是小区的重大事件如:选聘物业、动用维修基金等必须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业委会才可实施。二、业委会、物业、居委会、辖区民警,“四位一体”相互团结配合是搞好小区的关键,同时广大业主要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小区业主公约,积极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三、业委会成员要有自我牺牲精神,要做到无私心。凡是一心要进入业委会的人或小区无人原意参加业委会的,对小区的建设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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