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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高级居民 |
经 验 值:839 |
魅 力 值:33 |
龙 币:270 |
积 分:433.1 |
注册日期:200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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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不是办法。有关物业问题的解决思路——成立业委会不是办法。欢迎大家讨论。
成立业委会不是办法。(成立了,很可能与物业、居委会又结成一体,广大业主利益还是得不到保障,当前情况下,这很可能;成立本身也很难,走这条路很可能得无限期悲催下去;现在应减少利益主体,摒弃物业,让居委会负责下的业主自治,大家给居委会交钱(政府机构会好些)),定期雇保洁、看车员等,不雇长期的。若真是业委会不得不成立,建议政府派工作组限期成立。欢迎每一个希望社区生活更好、更和谐的业主朋友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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