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空镜子
空镜子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633
魅 力 值:91
龙    币:2154
积    分:944.9
注册日期:2003-05-19
 
  查看空镜子个人资料   给空镜子发悄悄话   将空镜子加入好友   搜索空镜子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空镜子发送电子邮件      

发生火灾时你该如何逃生
1)如果在一幢20层楼的底楼着火了,位于10层的你如何逃生?
a往楼下奔,尽快逃出建筑;
b往楼顶奔,爬出顶楼呼救;
c在自己这一层寻找出路,可能有逃生门或者逃生通道;
d原地不动,等待救援人员来到;
我选的是C。教官的答案:
第一个肯定不对,等于找死;
第二个也不会获救,因为大凡高楼都会关闭最顶楼的天台通道,而火势将会很快蔓
延到楼上;
第三个是相对来说可行的办法,不过最好的办法是尽快靠近窗户,然后用色彩鲜艳的衣物不断挥动,直到消防官兵看到;如果是夜间,请用手电筒不停来回照射。请放弃用现在的手机电筒或者喊叫,因为在混乱的火灾场面里面更本无法看清微弱的亮光或者听清您的呼救;
第四个,对于老弱病残年幼的人来说是可行的,因为体力差,所以自己寻找出路比较危险,不过尽量还是找窗户;教官说,反正不管选哪个,千万不要选第五个,第五个是:往楼下跳--等于自杀!

2)如果办公室门外着火了,浓烟渐渐的通过门缝进入室内,如何处理?
正确办法:尽快用手边的软布或者丝巾塞住门缝,如果没有,也请尽量用水不断扑
到门上,给它降温,以不让它烧起来。如果浓烟已经全部进来,(很危险的时候了)请 找出一个大的塑料袋(超市的那种),在空中挥动几下,然后套上脑袋,扎紧,袋中的氧气能保证你1分钟里面不至于窒息。在这性命攸关的一分钟里面,请马上找到窗户,并开始求救。如果没有塑料袋,请尽量靠近饮水机或者电冰箱,因为桶里面的或者冰箱里面的微量氧气能帮助你尽量延缓生命!
几点提示:
tip1) 如果在楼道逃行过程中看到遇到前方有关着的门,请千万不要马上打开,
(一 下子打开,如果对面是烈火的话,遇到充足的氧气,能马上把你烧成灰烬)。请先用手小心的碰一下门把手或者门面,如果过烫请不要打开了,如果属于微热也请慢慢的将它打开,打开途中如果通过门缝看到对面是火红的亮光,还是请关上门找其他逃生通道为妙。
tip2) 逃生过程中,切忌有从众心理。往往大家都喜欢跟着人群逃生。但很有可能
当大家都逃到一个安全门这里因为门口狭小,产生互相踩踏现象。另外,不是有亮光的地方就是好的,越亮的地方往往是火势最猛烈的地方。请千万分清楚是日光照射的亮还是火光下的红亮。
tip3) 如果在家里,煤气泄漏了,请马上开窗通风,并关闭煤气阀门。在开窗的时
候,请注意千万要缓慢的打开窗户,因为一些窗户是铁制的,如果打开的过快容易
产生火星,等于自己炸自己!
tip4) 如果家里的电器着火了,请不要试图用棉被覆盖,不要用水浇,棉被盖上去
如果不能完全贴紧并遮住被燃物,等于再给它了一个可燃物;用水更不明智了,变相的把电流引导到自己身上。正确的方法是马上拔掉电源叉头,并把周围的东西挪开以不让火势扩散。如果已经烧了一会了,请马上离开,因为随时可能爆炸!
tip5) 如果看到有人身上着火了,请不要试图用水浇,或者用棉被覆盖。由于人的
皮下都有脂肪,如果在脂肪燃烧的同时遇到水,马上会发生暴烈!如果用棉被覆盖,火即便扑灭了后,当你撕下棉被的同时,皮肤也会被你一起撕下!这不是救他,是害他。正确的方法是,如果手边没有灭火器,请选择让他在地下打滚,用隔绝空气法将火扑灭。最好是有灭火器,但是不能用其他灭火器,只能用干粉灭火器。
tip6) 干粉灭火器有一种是ABC标志的,就是说明什么火都能扑灭,干粉浓度请尽
量选用60%以上的。这样如果向冲出火海的话,请向自己身上喷射干粉,当100%覆
盖表皮后,再尽量找一张大的棉被或者布,在其上面喷射干粉后往身上盖。这样冲出去后,能保证1分钟里面不被火焰灼伤。1分钟里面不是给你办家家的,是让你尽量快的找到逃生出口。
tip7) 铁罐的灭火器国家强制5年报废,请尽量选用铝制罐的。终身可以使用。只
要在每次使用后罐装干粉即可,30元一次。当然,每3年如果不使用也要罐装一次,
主要是看瓶头小盒子里面的指针是否在指在安全区内。
tip8) 如果室内发生火灾,能找到身边的绳子的话,请用绳子饶着自己打一个死结,因为如果是活结,会把自己活活勒死。如果10楼着火,你在11楼,请用绳子把自己放到8,9楼用脚踢碎玻璃后跳入。因为如果你想用绳子放到最低楼的话那是不可能的,火苗随时都有可能把绳子烧断的。
教官说了,首都北京是首堵北京,而且有些旧建筑,救护车根本开不进去.别指望救护车能在十分钟内赶到.还有高层建筑十八层以上,救护车是根本够不到的.

--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佛性常清净,何处惹尘埃!
2004-08-25 08:47:4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6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