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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缴纳物业费的看法和依据,请大家支持!(转自龙跃)
首先我认为物业费是应该交的,但前提是物业要履行他应尽的义务。我认为我们应该弄清以下几点:
1、2004年收取2005年物业费用,到底有没有依据,我记得sina有过新闻说这样收取物业费不合法,当时是三期收房的时候,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所以我妥协了。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搞清楚,物业费是不是也应该和电话费,煤气费一样,先服务后付费。
2、必须借此机会敦促物业完成他们已经推脱了一年多的维修工作,比如我们家纱窗,比如各个楼道中从没有见过的纱窗,比如对讲门,比如小区卫生和绿化,比如龙跃的路灯和红绿灯,既然这些现在都是天宏负责,那么物业有义务将这些问题尽快解决。
3、必须要求物业公布其2004年物业费支出清单,这个根据建设部10月1日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中已经明确规定,我会在跟贴中给出链接和内容。比如为什么楼道照明有30,垃圾清运费是什么,物业费又都干了什么。
4、再次阐明我的观点,物业费该交,但一味的作老好人,说什么只有交了物业才能更好服务,要实现和物业的双赢。我绝对不赞成!从本质讲,业主和物业就是利益对立的群体,物业希望用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业主因为没有办法决定物业费,所以希望用这有限物业费获得最好服务,这在利益上是根本对立的,因此要实现所谓双赢,只有双方不断斗争和妥协,达到大家的平衡点,而业主的优势就在于我们是买家,我们有权利督促物业作出更好的服务!
最后,我要说,只有物业满足我上面说的这些要求我才会叫物业费,而且我也认为我这些要求都是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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