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舵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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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说得也有道理
虎排的忧虑不无道理,但若已办理了入住手续,虽然绝大多数业主并未实际入住,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入住率还是应按照已办理了入住手续的方式进行统计(不然的话我们等头发白了这事儿也办不成),对此已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63951166-3504)、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64409669)进行了确认。

对于“如果将该种情况认为是已经达到50%或100%的入住率,符合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那么,实际上能够参加业主大会的业主绝大部分应该是实际入住的业主,由这些业主来讨论全体业主的权利义务是否公平?”的疑问,我是这样理解的,首先,召开业主大会应保证程序合法,如果已经全部通知业主或业主应当已经知晓要召开业主大会事宜,其若是不参加(包括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话,只能说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同时龙腾苑的各小区大多是学校团购的,如果大家想做这事儿,这种通知应该不会很难吧。其次,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这50%的入住率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召开的业主大会,只要符合“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小区业主参加”的标准即为合法有效,但这合理与否应该是另外一个需要你我这样的业主与立法机构进行探讨的问题啦。见笑啦
2005-04-20 15:22:2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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