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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25020 |
魅 力 值:4858 |
龙 币:15464 |
积 分:17076.2 |
注册日期:200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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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这是最大的问题。请进:
1。你说的理解和支持,我想95%的人都能做到,成立代表自己利益,替自己发声的组织,可以说大家没有反对的理由
2。有网友和物业沟通过。人家明确提出:新颁布的物业条例明确了物业在这方面的责任,就是协助的角色,比如为业主提供举行会议的场所等。在这件事上,他们不能采用一个主动和业主一起组织的姿态,我估计条例这样规定,是防止到最后有人觉得物业和业委会一个声音说话,无法起到业委会该起的作用。
打“支持”两个字或“严重支持”四个字都很容易,关键是谁来挑头,带着不畏困难的坚持下去直到成功的决心,他还需要在业主中有很强的号召力。看过电视上几个业委会成立的过程,这种领导性的人物太重要了,他要付出的时间、精力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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