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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
试问昌平电力局:
1、 你们执行的国家环保局推荐的《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实际上是一个行业技术规范。目前关于电磁辐射防护国家标准有两个。即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和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怎么能替代国家标准呢?用这样一个行业标准来衡量所测数据是不合理的,我们怎能接受。
2、 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任何数据和实验报告表明人体长期暴露在持续不断的电磁辐射下没有危害了。(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适合一切人群经常居住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所谓电磁辐射分为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和微波,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相反,国家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不允许大型输变电工程建筑在居民区幼儿园等敏感区附近,而你们为何拿着所谓的环评证明堂而皇之违背党中央领导为民谋福的初衷?如果你们一直是这样执行标准的,那么为什么规划委审批该电站(2004规意字0638号)时明确要求高压变电站要距离奥运信息中心300米(在50米内是高值区,300米外接近环境本底值),请作出详尽解释。
3、 先选址施工,同时报批各种手续是为解人民的燃眉之急?
本人愚昧,不知国家制定各种程序目的何在,其根本目的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有力的控制机制,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杜绝任何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拍脑袋办事,维护老百姓利益也就是维护的党执政宗旨,实现长治久安的第一要务。而小小供电局无视国家法规,令审批手续走过场、虚化行政规章是我们所无允许的,更不允许你们打着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旗号混淆视听。先选址后环评,你们能否替代环评单位?你们能否无视劳百姓呼声于不顾?你们能否与当的执政方针背道而驰?
2005-12-06 11:51:0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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