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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1643 |
魅 力 值:242 |
龙 币:2348 |
积 分:1482.6 |
注册日期:200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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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360元):
TH物业明确出示了北京市物价局的批文京价收字[2000] 43号和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1]287号文件,证明收费的合法性。这两个文件均为老文件,北京市新出台的文件中有关于新的有线电视的收费情况。请大家帮助查一下,最好能传到网上来。
TH物业咨询的人说,他们没有收到不收设备费的的文件,有2001年后的新政策,他们会按照新政策执行,退还大家已收的设备费(360元)。这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关键是找到相关文件。前两天看到有位DX提供了新文件,但是又找不到了。
目前,天鸿物业说是代歌华收费,但是还没有将收到的钱直接交给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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