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6449 |
魅 力 值:238 |
龙 币:16373 |
积 分:11610.5 |
注册日期:2004-10-11 |
|
|
|
卧室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日期:2006-03-21
卧室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日期:2006-03-21
通过近几年的规范和整顿,北京市大型家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涌现出了天坛家具、强力家具等一批国家免检和北京名牌产品。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市中小型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为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QB/T2530-2001《木制柜》、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GB10357.5-89《家具力学性能实验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产品明示执行标准 。检验项目包括:甲醛释放量、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附着力、耐干热、耐湿热、耐酸、耐碱、耐冷热温差、抗冲击、使用说明。此次共抽查我市30家生产企业的30种产品,合格1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6.67%。
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使用说明不合格。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规定:“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必须明确说明家具用途和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的特点和需要给出结构、所用材料、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运输、安装、使用、保养的方法、要求”,“使用说明必须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给予说明,并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使用说明“以说明书或标签的形式随同家具提供”。实际检测中发现有9种产品未提供使用说明,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9%。
(2) 甲醛释放量超标。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木家具中甲醛释放量≤1.5mg/L。此项检验有8种产品超过国家最高限定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2%,其中超出标准值4倍以上的有2种产品,它们是标称北京市环宇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为“500*400*500”卧室家具-床头柜,甲醛释放量检测值为8.0 mg/L,超出标准值4.33倍;标称北京仁和鑫隆家具厂生产的规格为“325*380*420” 卧室家具-床头柜,甲醛释放量检测值为7.9 mg/L,超出标准值4.27倍。存在此类质量问题的产品还有:标称北京康家乐家具厂生产的规格为“400*400*485”卧室家具-床头柜;标称北京团河恒利家具厂生产的规格“450*350*480”卧室家具-床头柜;标称北京市现代创美家具厂生产的规格为“560*450*540”卧室家具-床头柜;标称北京俊达京华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400*400*530” 卧室家具-床头柜;标称北京甬港木制家具厂生产的规格为“850*580*500” 卧室家具-顶箱柜;标称北京市顺义义卿家具厂生产的规格为“550*400*470” 卧室家具-床头柜,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3)木工要求中封边处理不达标。QB/T2530-2001《木制柜》规定:“人造板制成的零部件,外露边应进行封边处理”。而实际检验中发现有7种产品处理不符合要求,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3.85%,基本都集中在底部、后背板及抽屉后堵板材未经封边处理。
(4)理化性能不达标。QB/T2530-2001《木制柜》规定:家具的漆膜附着力、表面耐干热、耐湿热、耐酸、耐碱均不低于3级,耐冷热温差三周期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实际检验中发现有2种产品此类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5.38%。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抽查中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没和查处。今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北京的家具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发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