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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赞同死刑吗?
奸杀11人凶徒归案 供词揭破内蒙古十年前诱供冤案

一宗十年前就盖棺定论的命案,十年后却因为一系列恶性案件告破,变得扑朔迷离。一个十年前就已经被执行枪决,一个十年后才落入法网,两人均承认在同一厕所内杀害了同一名女性,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凶手?随着一名潜逃十年的犯罪嫌疑人落网,一名年仅十八岁的青年有可能得回清白。

  根据《法制与生活》报道,随着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归案,二十七起惊天大案终于大白天下。但在赵志红交代了他第一起强奸杀人案的时候,警方遇到难题,因为早在这起命案案发当月,警方就宣布破案了。而名叫呼格吉勒图的“案犯”,已于1996年6月10日被执行死刑。

  一名警方人士表示,从现在掌握的各种证据看,呼格吉勒图案极有可能是个冤案。该警方人士称:“你没见过呼格吉勒图的口供吧,其中一段很有趣。在那个黑灯瞎火的公厕实施强奸的呼格吉勒图,居然知道被害人穿的是牛仔裤,系的皮带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有些同志跟我说,怎么越看越像是诱供啊?”

真凶落网引发十年前的冤案

  要说呼格吉勒图案,必须从2005年10月23日说起。当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纳胜、教导员马文彪等,持枪冲入呼市海东路铁路材料厂内的“中英文幼儿园”,将正在自己宿舍床边若有所思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擒获。至此,“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落下帷幕。

  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归案使得二十七起大案大白于天下。然而,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交待的他犯罪生涯中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让整个审讯室的空气凝固了。原来,他交待的这起命案,早在十年前就被警方宣布侦破了。一个叫呼格吉勒图的十八岁青年被认定为此案的凶犯,并于1996年6月10日上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核准并执行了死刑。

  一出十年前就已经审结并已经执行完毕的重大杀人案件在十年后突然又冒出了另一个凶手,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究竟谁是当年的凶手?

27起惊天强奸案

  2005年1月对于塞外山城乌兰察布市来说是惊恐的一月,接二连三的惨案的发生把整个山城搅得人心惶惶。

  2005年1月2日12时,乌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以南、旧208国道1华里路碑以西三百米处的田地粪坑内,发现一具覆盖着玉米秸秆和塑料地膜的女尸。死者是出租车司机,她在两小时前被人强奸,后被勒颈致死。

  几乎是女司机尸体被发现的同时,察右前旗的土贵乌拉镇一名二十二岁的女青年又在土贵乡大山尖村外的旷野中被歹徒强奸。

  不过一周,在乌市察右前旗玫花公路旁的无人郊外,二十六岁的乌市政府发改委女官员被歹徒强暴后连刺五刀杀害。

  2月25日,警方在呼市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五百米远的一处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了一具面目全非、被强奸后连刺四刀的女性尸体。

  八个月过后,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经过审讯,赵志红交代了他从1996年开始在呼市与乌市两地抢劫、强奸二十七起,杀害十一名女性的事实。

四份口供重现厕所命案经过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赵志红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了他在呼市一厕所内奸杀一名受害妇女的详细经过。

  第一份笔录是在他落网后第四天,即2005年10月27日19点30分至24点50分,在天泽大厦8611房间,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卢海忠﹑丁利明对其进行了讯问。赵志红交代了长达34页笔录之多的十七起案件,其中第29页笔录所供述的第16起案件,就是呼市厕所命案,即“4·09”命案。

  根据赵志红的口供,“4·09”命案现场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房家属区;而早春的呼市,晚八点多钟,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内还没有一丝灯光。”

  即便如此,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射精量,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在本次供述的最后,赵志红特意“提醒”警察,有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准,你们自己再查查吧。

  两天后的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张健、杲凤存再次提审赵志红。这次他回忆作案时间是“1996年夏天大约五六月份”,并进一步确认公厕是“南北走向、女厕在南”,通过扼颈碰触被害人头发判断她“留着短发”,并表示作案后“怕露馅,就根本没敢打听”。

  就在本次审讯后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给警方带路,他左转右绕,四处参照,结果确乎出人意料。

  十年前的那个公厕已被推倒,原址上现在早就盖起了楼群,赵志红竟然在该楼群的一个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09”命案案发现场的具体范围。

  2005年11月11日在警犬基地,呼市刑警总队的杨山旺、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韩峰第三次提审赵志红。

  对于“4·09”命案,他补充供述了在黑暗中用手感觉被害人“穿着秋裤”,而自己当天是骑车顺着“二中─五四商场─烟厂路口─钢铁材料厂出租房”的路线回的家。

  作案细节最为详尽的一份笔录,出现在2005年12月26日。当日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向孟凡涛和杨山旺供述如下: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我用右胳膊夹着她,放到靠内侧的坑位隔断上,扶着她的腰,强奸了十几分钟后射精了。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我穿40的鞋,鞋底是用输送带做的。”

  他再次强调,“作案后,我再没去过那儿,也没打听过案子。”

  随着,赵志红越来越清晰的作供,呼格吉勒图冤死的可能性越大,根据呼格吉勒图生前的邻居称:“听说他杀人,整个院子的人都不相信。想起这孩子就心疼。”而在上诉状中,呼格吉勒图承认自己酒后误入女厕所,但他说自己没有掐杨某某的颈部。此案目前仍然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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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eat or not to eat, that is the question...
2006-10-11 16:30:1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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