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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经济适用房将禁止出租
经济适用房将禁止出租

不定期推出,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房源供应

-“950套经济适用房待售”后续

昨天,深圳下月将发售950套经济适用房的消息公布之后,成为市民议论热点。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经济适用房将不定期推出,保证每年都有一些房源,而且,相关部门正在考虑通过立法禁止经济适用房的出租行为。

每年推出部分房源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改处处长刘新云表示,目前,深圳市关于经济适用房发售的整体思路是:每年保证一定的房源供应,今年推出

益田村和桃源村2期的近千套房源后,明年还会继续推出。据了解,桃源村3期规划由12栋35层建筑组成,户数为2832户,将全部用作经济适用房房源。

将禁止出租经济适用房

“从去年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发售完开始,我们就已经有这样的计划,就是派工作人员去实地调查,究竟多少人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又把房子出租出去的,这显然不符合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刘新云介绍说,由于牵涉机构改革等一系列事务,这项调查被暂时搁置。现在,这项工作即将展开,通过第一手的调查获取资料,然后,将会形成相关书面材料,其目的在于:最终通过立法来禁止经济适用房的出租行为。

据了解,关于适用房出租的话题正是网络上议论热烈的议题之一,一位网友表示,自己有个朋友在英国呆了两年回来,去年在益田村分了一套房,自己又在景田买了套房,就把益田村的租了出去。

“海归”为什么也要被“扶贫”?

记者在深圳热线等论坛上看到,众多网友热议的另一话题是,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留学生们的经济收入都相当不错,那么海归们是不是有必要纳入经济适用房的体系?

刘新云向记者介绍,深圳曾经在上报国家建设部的一份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文件里将归国留学生列入,但建设部有关官员指出,用“保障性”显然不合适,解决留学生的住房问题应该是“政策性”的。

刘新云表示,这是政策对于高级人才的支持。他举例说,类似的情况并不只是深圳才有。杭州就和开发商协定,不管市场上的房子卖到什么价格,开发商都要拿出一部分房子,由政府做主、定价,卖给高级人才。当然,政府会在地价以及相关费率上给予优惠。

购房条件为什么不是其他?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几位市民,他们均表示非常关注。但是,他们也提出质疑,凭什么是这样的条件而不是其他的?

市房管局房改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包括“3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迁入特区时间、结婚时间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等条件是去年房屋委员会决定的,当时,房屋委员会也召集了深圳各部门大约10多个相关局的人士以及一些专家,在参考其他城市做法的基础上得出了现在的这些条件。刘新云表示,这条件“基本还是合理的。”

为什么不建更多的廉租房?

房地产研究所王锋博士有一个观点:经济适用房只能租赁,不应该买卖。刘新云表示可以理解王锋的观点,但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建更多的廉租房,政府投资过大,资金会出现问题。他表示,政府方面目前考虑建立一个层次清晰的住房市场,即中高收入人群的住房由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采取公共保障体系,主要是经济适用房来解决,而双困户的居住则采用廉租房。在这三块之外,也确实有一个庞大的“夹心层”群体,即那些初级公务员,他们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但又不是双困户,可以考虑用经济适用房出租的形式来解决。

刘新云笑言,政府搞经济适用房,有反对声音;政府不建,也有反对声音。目前,国土与房产部门的做法是“先做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改善,先实实在在地解决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
2006-10-12 12:48:0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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