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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山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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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去焦点投票啊! 1.此举有混肴视听,转移视线,转嫁危机之嫌,如今要旨应是实实在在降房价,而不是找替罪羔羊,坑害千辛万苦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
1.此举有混肴视听,转移视线,转嫁危机之嫌,如今要旨应是实实在在降房价,而不是找替罪羔羊,坑害千辛万苦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
2.此举非但不能有助降低房价,反会进一步促使房价上涨,因为没人会卖经济适用房了,房源会更加趋紧.
3.此举会使政府信誉荡然无存.当年推出经济适用房时,因位置偏远,且价格与周边商品房无价格优势,几乎无人愿买,所以政府是鼓励购买的,没有后来这诸多限制,当时要说以后不能自由买卖,咬牙也得买商品房,决不会买经济适用房.
4.此举有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之嫌.房价涨至今日之地步,也多是拜政府经营城市所赐,没有当年拆迁得来的土地,哪来今日高不可攀的房价.拆迁户顺从政府,搬到遥远的郊区,并倾其所有购置的房产如今却要成了"二等公民",何人能不愤怒.
5.此举会人为剥夺百姓自由处置自己房产的权利.家里人口多了想换大房子怎么办?孩子入托上学附近没有合适的,想搬家怎么办?老人身体不好,附近没好医院想换个地方住怎么办?急需用钱想把房子变现怎么办......
6.此举有违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旨,会使业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损失惨重,等于当年用血汗钱购置的房产急剧贬值.
所以,回购经济适用房决不可行,此举太过简单粗暴,显是未经深思熟虑,此关系几十万个家庭的事情一定要慎重.


20万票参与PK 65%网民认为回购经适房不可行
焦点房地产网 house.focus.cn 2006年10月27日18:21 焦点房地产网
马磊 (个人主页)


>>pk台19期: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可行不可行
  一场有关回购经济适用房可行不可行的大讨论正在焦点房地产网激烈进行。截至10月27日的投票显示,总共有20万网友参与投票,其中近70%的网友认为回购经济适用房不可行。有意思的是,在24小时之前,支持回购政策的比例是将近65%;但再往前推24小时,投反对票的是67%——对于经济适用房回购的PK,票数的交替上升,也折射出广大购房人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关乎切身利益问题的强烈关注。
  如此高票反对,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李文杰博客,李文杰新闻,李文杰说吧)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的回购政策并没有写清楚究竟该政策是否针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买上的和没买上的打起来了。”



截至10月27日19点的投票显示


  回购经济房PK背景

  今年9月底,北京市新鲜出炉了未来五年的“住房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一句看似简单的话随即引发了社会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敏感问题的大讨论:“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

  该政策信号一经公布,立刻引发社会激烈争论,而这场起初源于焦点博客上的口水战也正是焦点PK台第19期的缘起。

  在这句话当中,至少没有表述清楚几个关键问题:该政策的执行时间段是怎么规定的,是否针对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呢?如何执行,政府是否具有合法性?经济适用房究竟应不应该卖?等等诸如此类的模糊处,在网上引发大规模的争吵,而回购派和反对派的舆论领袖也就此问题,利用焦点博客作为“战场”开始冗长而针锋相对的PK。







>>pk台19期: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可行不可行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成PK关键

  赞成回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中不乏观点先锋人物,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任志强博客,任志强新闻,任志强说吧)、房地产律师孟宪生(孟宪生博客,孟宪生新闻,孟宪生说吧)。他们认为,政府有权力来处理经济适用房。任志强甚至在写完第一篇博客——“回购是政府该干的事情”之后,又追加一篇博文,形象地举例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就像学生坐车可以购买学生票,享受半价优惠。但是当你不是学生的时候就不应该继续享用这个特权,政府有权收回。

  而反对者回购的人物如冯科(冯科博客,冯科新闻,冯科说吧)、“狼的迷茫”、“张妮”、周宏(周宏博客,周宏新闻,周宏说吧)等也是焦点网博客的著名博友,他们的身份有学者、记者,又有房地产企业的从业人员。他们认为,事后追认政府的管辖权有违法不前溯的精神,为了保护法律尊严,最好的处理办法是牺牲掉这部分利益,所以,政府不宜对已经确认私人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进行限制,而只在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中做出转让或者出租的限制性规定。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灼点,而到目前为止,焦点网上对于这项政策的争论依然继续,不过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难以定性的特定物品,如何处理终究是一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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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9 21:00:5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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