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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京农民工死在同仁医院走廊----这个案件有结果了,法庭已经宣判。
穷人不该去同仁看病

  ■事件回放:去年12月,黑龙江省来京农民工王建民突发急病,被120送进了同仁医院,后来死在医院的走廊上。王建民家人认为同仁医院没有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将其告上法庭。
  “我们要的是赔偿,不是补偿!”

  王建民被“送错医院”了?

  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王建民死亡案件开庭审理。

  庭审设在法院1楼的26号法庭。王建民亲属的代理律师和同仁医院客服部一名曾姓主任分别就坐原告、被告席。

  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则坐在旁听席上,他是唯一参加旁听的王建民的亲属。

  王建群说,法庭对三份证据进行了质证。其中的有关证据显示同仁医院不是流浪人员、农民工的定点救治机构。

  据一直关注此事的《黑龙江晨报》报道,主审法官当庭表示,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救治。理由是北京同仁医院不是流浪人员、农民工的定点救治机构,而坐落在北京市东城区、由民政部门投资兴办的××医院才是救治弱势群体的定点医疗机构,因此王建民病发时应被送到定点救治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同仁医院。

  据该报报道,主审法官还当庭表示,事发当日,同仁医院对被送来急救的王建民进行了积极救治,并及时将患者情况通知了家属。

  健康时报记者联系到王建群的代理律师单正宏,单律师表示,《黑龙江晨报》的报道基本属实。

  当时坐在旁听席上的王建群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那个人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知道是啥意思了。同仁医院不是农民工的定点医院,那农民工就不能到同仁医院去看病了?!说同仁医院抢救了,在哪儿呢?如果人是死在了急诊室里,我们没有二话说,可他是死在了医院的走廊里——难道这就是‘抢救’?!”

  但是,在法庭上,王建民没有说话,因为“法庭在开庭前宣读了法庭纪律,旁听人员没有法官的允许是不能够发问的”。

 

  据了解,北京市在2005年年底,把海淀区上地医院作为“惠民医院”进行试点工作,并计划在今年年内,使得北京153家二、三级医院均要按总床位数的5%设立“惠民病床”,来保障北京市城乡低保特困人群和流动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和救助需求。

  “但是,这绝对不是说农民工只能到惠民医院去看病,而不能享受大医院的医疗服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卫生法学专家,在了解到庭审情况后,非常生气地说。

  就在“来京农民工死在同仁医院走廊”之后不久,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各级各类医院、卫生所都不能因为危重病人没有或暂时没有费用而拒绝治疗。而关于到底谁来承担相关费用问题,发言人指出:“对于那些属于社会救助范围内的患者,应该由民政部按照特殊困难人群进行救济;那些参加合作医疗的,应该由保险解决。同时,医院也不能就此作壁上观,应该拿出一部分费用作为困难危重病人救治基金,用以核销相关花费。”

  另据记者查找到的资料显示,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邱大龙在北京市医改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急诊的危重病贫困患者,无论是北京市居民还是外地流动人口,医疗机构均须按照“救死扶伤”的原则,先行接诊救治。
2006-11-09 09:35: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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