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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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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家“签了买房合同后就不开心”的,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痛的,呵呵
我个人认为,解决问题无可厚非,只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把好事办成坏事,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首先,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公平的角度来讲,你没有权利无条件占有。如果真的是女方父母坚持只写女方一人的名字,那说明见多识广、阅历丰富的老人也有顾虑,那为什么年轻人就不能有顾虑呢?所以,女方应该主动考虑到为对方减少顾虑,这样恰巧还能促进、巩固双方感情基础。给老人打借条、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这都是办法嘛。
前期没有处理好,后期出现这样的不愉快,就是你们后期的处理方式不妥造成的了。

其次,对于漫漫人生长路,他们相处不过几年,还没有资格和理由能够保证以后不出意外,即便是海誓山盟,即便他们向毛主席保证过,即便他们、、、、、等等。现在一切的保证都为时过早,只有两人慢慢磨合、慢慢协调才有发言权。

大多数人在热恋或者婚姻初期幸福的时候,都是不愿考虑这个问题的,认为多余,不出意外,什么事情都没有,可是一旦出现意外呢?他们就开始后悔了。法律公正而无情。

即便想念旧情,多给多方留一些,也怕有些条件限制你而办不到。而大多数离婚的人,都恨不能吃掉对方?

看到了吧,今天论坛里感情出了问题的人发的帖子,一会一个,相信还有很多没有写出来的。

所以,我个人认为,解决问题无可厚非,只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把好事办成坏事,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最后,祝他们妥善解决问题,白头到老!
2006-12-14 16:20:2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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