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乙方
乙方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2437
魅 力 值:378
龙    币:36641
积    分:16156.1
注册日期:2003-02-04
 
  查看乙方个人资料   给乙方发悄悄话   将乙方加入好友   搜索乙方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乙方发送电子邮件      

《同居协议》
同居有害论
  同居如同吸烟,感觉虽好,毕竟有害“健康”。


  同居有害“社会健康”:夫同居者,不能生子,否则就是私子生,社会不承认的。当同居成了潮流,人人都不要小孩儿,这个社会怎么办?人口结构失衡,出现负增长,那时候的基本国策“只生一个好”恐怕就该变为“还是生一个好”了。


  同居有害“家庭健康”:就目前来讲,长辈们多数还是不能接受儿女同居的观念,更何况同居就意味着他们没有孙子抱,这个气是不能不和你生的,你不爱听,干脆不能在家呆,同居整个儿成了一个“私奔”。


  同居有害“身体健康”:结了婚的人总是早早上床睡觉,同居的绝大多数都要熬到午夜2点之后,能不有损身体健康吗?

同居有益论


  孔子曰:“同居,就是没有婆媳之战的婚姻,一种完美的婚姻形式。它不以法律为约束,只以感情为纽带,是现代观念和现代生活的完美产物。”(注:此孔子非彼孔子,乃吾之同事尔)。


  孔兄就是同居时代的受益者:


  第一,他不用在老妈和老婆同时掉进河中时做一个孰生孰死的两难抉择,因为她们根本不会一同外出。


  第二,诸如:“夹板气”之类的遭遇他只能在看某些文艺作品时才能略有体会。


  第三,可以名正言顺地与其他心仪的女生约会,因为法律上他还是百分百纯正的“钻石王老五”呢。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身边是一位永远有可能嫁给你,但永远不会变成黄脸婆的PRETTY WOMEN。

附:《同居协议》


  甲方:衰哥


  乙方:霉女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菜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1次,刷牙2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隐私讲给别人听。


  二、工作方面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其他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视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签名:衰哥、霉女

--
N 40°04.50 E116°20.80


您是不管多少个的最后一个看我贴子的
2003-08-01 17:07:3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