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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的房最害人
北京市政府明明规定民用住房不能商用,哪里又来得商住两用?其实就是在商业用地上盖民宅,结果房产权使用年限缩水,连水电气都没有明确规定,弄好了可能暂时是民用,但合同上不敢写永远都是民用。商用和民用的价格相差很大,这可不是普通业主能承受的。此外户口问题也不好解决,因为人家派出所说只能给买“普通住宅”的业主解决集体户,商业用地建房就是属于商用,你商用了谁还给你解决户口呢?还有契税问题,明摆着要多交1.5%,你都没地方找人说理去。
以上只是写出“商住两用”的一些麻烦的地方,还有很多不便之处只有买完房业主才能知道,到时候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前些时候立水桥畔的“明天第一城”就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它被称为“变性楼盘”,目前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买这样的房一定要慎之又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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