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全哥
全哥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5020
魅 力 值:4858
龙    币:15464
积    分:17076.2
注册日期:2002-10-13
 
  查看全哥个人资料   给全哥发悄悄话   将全哥加入好友   搜索全哥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全哥发送电子邮件      

我看今天好像有个帖子提到这块地的性质是“公建综合用地”还是什么,查到这么一个帖子:
http://www.bandao.cn/news/showprint.asp?id=252452

其中说到:
单律师介绍说,目前法律界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有分歧的,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国土资源部2001年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其中并没有综合用地这一单独的土地性质。综合用地是属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由此可见综合用地也算住宅建设用地,应能适用《物权法》,能够自动续期。《物权法》中规定,续期没有条件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续,老百姓完全不必担心老无所居。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 70年;工业用地 50年;商业用地 40年;综合用地 50年。对于不同性质土地的取得,开发商所付金额是不同的,因此居住用地和综合用地两者肯定是有一定的区别。

--



  放大欣赏
2007-07-31 11:07: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5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