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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由己[转帖]
身不由己

镜与灯

  很少看电视,昨晚打开电视,竟然又看见了丁大卫。他样子大变了,留起胡子,穿着一身西北农民的老棉袄,在宁夏东乡的一间回族小学里用英语和孩子们玩游戏。如果不是看见字幕上他的名字,我完全无法把他和那个脸上干干净净、穿牛仔装的美国小伙子联系起来。
 
  其实丁大卫根本不认识我,不过,8年前我就牢记了他的名字。

  是一个同事偶然提起的,说某小学来了个老外,教英语,校长问他要多少工资,他说随便,后来发现自己的工资比别人高一倍,就坚决要求降了,从3000降到1000,又主动从空调房里搬出来。我的城市在南方,没有空调,夏天真的不好熬。我觉得这个老外有点意思,不错。

  差不多两年前,突然在“实话实说”里看见了他,才知道他这些年已经到兰州去了,而且,即将到宁夏的一间山村小学去。那天的节目里,丁大卫是主角,他反反复复带点羞涩的强调:别人总问我,总觉得我很高尚,其实,真的没什么,我是一个教师,就想去一个最需要教师的地方,这很平常。

  昨天的电视,结尾时编导刻意用了剪影,是丁大卫在教孩子手舞足蹈地模拟英语字母的形状。但我自己,最感动的是丁大卫坐在上下铺的那种铁架子床上给家里人打电话的情形。窗外飘着雪和寒风,地上是寸草不见的黄土,所有的树都只剩下枯枝。

  那是一种我太熟悉的情景,因为,我就是从那片土地上逃离的。那里的朋友到我住的城市来玩,觉得这里美丽之极,像天堂。而美国,在像我这样的人眼中,也是接近于天堂的吧,丁大卫就是从那里出来,一步一步走进了被我和很多中国人抛弃的地方。

  也许,对丁大卫来说,这样想他是可笑的,但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引导他违逆大多数人的生活轨迹,从美国来到中国,从大学老师到小学老师,从中国的富裕城市到最贫穷落后的山区?

  没有人是真正自虐的,常人眼里的自虐者一定能从自虐中体会到快感。对丁大卫以及与他类似的人来说,只有当他们按照他们选取的那种方式生活时,才能真正感觉到快乐的吧?

  这样说,是不是把人类的精神追求降低为一种本能了?就好象小海龟,一旦破壳,立刻就知道爬向大海而不是相反的方向?可是,精神的追求若是脱离了个体生命的本能,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吗?

  西蒙娜·薇依,这位二十世纪的圣女,上帝最虔诚的信徒,在《书简之一:面对洗礼的迟疑》中说:“不管人们达到何种程度,都不得去做任何超越自己身不由己被卷入的事情,即使向着善的方向也罢”——

  “身不由己”,就是被一种理智无法完全驾御的力量牵引,这种力量之所以能牵动我们,当然是因为它呼应了我们生命之流的暗涌。

  所以,薇依说她“把美、德以及一切善行都统称为真实”。

  善因之而可以称为“善的冲动”,对有些人来说,这种冲动如此强大,以致于可以压倒别的本能,可以使人忍受困苦,乃至放弃生命。

  有一部美国片一直很让我着迷:一个男人受朋友临终之托照顾他女朋友,两人日渐情深,有一天终于同居一室。这时,这个男人突然发现对方竟然也是男人——朋友是同性恋者!他冲到洗手间里大吐特吐。出来后,见“女朋友”伤心欲绝的样子,他却又忍不住软语相劝。就这样,这个男人竟然一点一点地重新接受了“她”,最后,甚至甘心为“她”顶了死罪。

  结尾时,男人给女人讲了蝎子和乌龟的故事:

  一只蝎子请求乌龟帮助过河。乌龟很警惕地说:“要是你半途蜇我一下,我岂不完蛋?”
  蝎子说:“蜇了你,我不也得掉到河里淹死?”
  乌龟觉得有道理,就让蝎子爬到自己背上。游到半道,乌龟突然感觉到一阵刺痛——蝎子真的蛰了它一口!
  蝎子和乌龟一起死去之前,很无辜地说:“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本性难移”。

  男人在监狱探视窗的玻璃后面笑着讲完这个故事,镜头就慢慢退开,电影结束。男人显然是在解释自己从呕吐到替“她”去死的原因:“本性难移”——善难道不是与恶一样深远的人类本性么?

  其实写这篇东西,起因于我最近的一些感慨:我正在参与一项网络救助失学儿童的活动,发现好多参与者与我一样,忌讳自己的这件事被身边人知道。

  为什么要让别人知道呢?陌生者可能怀疑你作秀乃至欺骗,朋友们会担心你活得太虚妄乃至太傻——我知道自己的朋友们早就背着我偷偷地互相摇头叹气了。说来荒唐:多少营营苟且之事都敢公然地做或说了,而一点平常的善行,却不得不像返祖人多长出来的尾巴一样小心翼翼地掖着。

  有一天我跟一个热切地想加入我们的朋友聊天,她说,或许你们会对我的急迫起疑心,但,乐善好施的天性,我是改不了了。她的语气,就像是在说“同志,我可找到你们了”,因为网络的匿名性,使她终于可以放心地释放自己的善心。在此之前,她因为报名参加捐助而受到周围人的嘲笑。

  因善而受辱,我们处在一个多么畸形的年代!然而,我们这个小小的团体,还是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参与:没有什么人留下自己的真名,捐款却从一个一个虚拟的ID那里到达贫困的孩子手中,迄今没有出现任何遗漏!

  一个朋友将《读者》里的一篇《点亮心烛》的文章一字一句地录入电脑,贴到我们的论坛上,为的是让大家分享里面的一句话:“全世界的黑暗也不能使一支小蜡烛失去光辉”。

  善就是人性中发光的东西。作为一种本能,无论被挤压到什么样的角落,它都会发光,而越是用心体会的人,就越能被它的光芒照亮与温暖。

  像薇依那样的人,像德兰修女那样的人,是通体透亮的。但,我愿意把丁大卫与她们相提并论,因为,他敢于如此彻底地应服自己天性中“善的冲动”。我也愿意把所有向世人付出过哪怕一丁点爱心的朋友与他们相提并论,因为,所有的善都是等价的,都是任何黑暗所不能掩盖的——我们的无论怎样苦难的人生,都将因之而有所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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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之手,历久犹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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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6 16:48: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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