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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小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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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房地产中介吃差价 一套房竟有94万
北京市建委昨天(16日)通报,北京百富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从事一套二手房买卖业务中,隐瞒房屋交易实际价格,违规赚取巨额差价94万元。市建委已经要求该企业整改,并将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今年2月,百富天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从事一套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成交价格,向买方收取购房款634多万元,但只交给卖方540万元,里外里百富天吃了94万多元的差价。此外,该公司还虚拟合同按照160万元的房屋价格,向税务等部门仅缴纳相关税费13.6万元。市建委经调查认定,百富天和相关经纪人员存在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等交易信息,违规赚取差价的行为。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包括责令该公司及相关责任房地产经纪人员整改,对该企业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警示信息系统,在该企业完成整改并报请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复查合格前,限制该企业网上签约资格等。

此外,对该企业逃税、赚取差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市建委已经移送地税、工商等部门处理。
■提醒

“选中介不应仅看收费”

市建委称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中介资质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买卖或租赁房屋的群众,应当注意选择中介和买卖房屋中的问题。

在选择中介时,购房者应当注意“四个一点”,即:品牌好一点,规模大一点,成立时间长一点,不良记录少一点。不要以佣金收费最低作为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标准。同时,要坚持使用建设、工商等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承办的执业经纪人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资格证书编号,确认公司是否加盖公章,并注意自己保留合同原始文本。此外,各中介机构的备案情况、分支机构、执业经纪人、投诉情况等,都可以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http://www.bjfdc.gov.cn)中的“房地产经纪”频道查询。

而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要重点注意查看经纪机构在营业场所进行挂牌,或通过媒体发布广告的房源,是否已在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公示并有房源编号。在达成意向后,要坚持买卖双方当面协商交易价格等重要事项,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尽量不要选择全权委托。

此外,在房屋租赁中,租房者应当选择在建委备案,并已向指定银行缴纳60万元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租房人向房地产经纪机构缴纳的租金,可选择每月交1次的方式,最长以不超过3个月为宜。

以上报道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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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7 08:46:0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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