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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
好多房子已经超标了,普通120-70=50米已经交过综合地价款。
如果你有魄力买了250米(大的还不止)的复式,那么有高达180米已经交过综合地价款。
这么想,我们的房子根本就是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混合体。
不是还有70米是经济适用房吗?很好政府只要给出认可的地价就可以了。
没有规则的文件基本上等于干涉市场经济。不过我们注意到国务院文件的
关键词“写在合同上”,可见国务院是讲道理的。
经济适用房房价低吗?这需要怎么看。
如果国家回购,那么开发商已经暴利了一回。HLG的房子销售加是2600,
但是看看建筑报价有超过1000的吗,除掉基本的管理开销,100%的回报
并非胡说。对于现在开始需要在合同书上写回购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ZF+KFS已经
剥了申购者的一层皮。
如果国家不回购,那么加上综合地价款简直就等于商品房的价格。矩阵以前卖4K,
(我的同事2004年以3900多一点也买到了)
尽管鄙人不喜欢它的通体大黑,至少其建筑成本要高于我们的JJSYF。
再说回购。
事实上,将来要回购对于中国国情来说,决不可行。
官员们喜欢用国外的JJSYF惯例,来制定中国特色的JJSYF政策,到头来LBX
便用中国特色的JJSYF对策来对应。
可以想见,未来各种“对策”会层出不穷。
你能想象某个“傻瓜”以折旧价格把自己的房子卖给国家吗?
ZF不傻,LBX更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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