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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政府可能的回购做法
1 大胆预测: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但是5年以后上市的税费将很高!
2 根据报道杭州曾经对经济适用房原价和市场价之间的价差收取55%的价差增益税。对照回龙观2600的原价,比如现在周边商品房的价格(新龙城)900,经济适用房已经上市的(因为位置建筑材质等原因要比纯粹的商品房要价格低一些)7000,那么政府对满5年的房子的征税可能就是:
(7000-2600)*55%*面积,这和前一段某些专家宣称的可能征收每平米近3000的税大致相当。
同时要注意:因为征收的比例(55%)是每年政府可以调整的,也就是说如果周边房价升高,政府完全可以提高征收价差收益的比例。极端情况下可以采用100%的征税!也就是说基本就是原价回购。当然如果算上装修等投入,实际上从投资的角度已经极大亏损了! 这是政府在意见中的杀手锏:既保留的对私有产权的一定程度的尊重(允许5年后上市),同时对用经济适用房投资牟利走到了尽头(不断灵活调整收益提交的比例)
3 回购价格允许一定比例的提升,北京建委曾经表示过最多不超过20%
4 有网友认为可能情况不那么糟糕,但是我个人比较悲观,而且下面的计算中认为9000-70000后乘以一个比例,但政府可能是对9000-2600来收税的!
网友提出的可能性如下:
另外对于新的经济适用房,也许情况并不是那么糟。土地收益金是“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那么以现在为例,新龙城9000,龙腾7000的市场价。那么为了减少缴纳土地收益金,备案的合同不可能做低了,会尽量做高,就以上述价格为例,2000的差价,政府如果收50%,是1000。那么价格在做高一点,到8000,土地收益金就会挤得很少了。
5 对于自己住的人影响不大,但是长期以来私有财产的危害性很大!投资经济适用房的人可以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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