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4614 |
魅 力 值:427 |
龙 币:14254 |
积 分:6335.3 |
注册日期:2003-12-04 |
|
|
|
我在建委网上发表了一下我对于新政的看法,希望大家都在上面发言,在这里瞎吵吵不会有用的。大家都要用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利益。我现在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对绝大多数业主的权益造成损害的政策为什么没有很多人都无动于衷,麻木
这个新政没有提到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和颁布新政后的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对待的问题,这是不合适的,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度。
相当于老业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蒙受了巨大的经济和正当权益的损失。而且,对于现有的数量巨大的受影响的群众都很难以安抚,会造成巨大的社会问题。
网上的很多民意调查不能单纯从数量上来衡量,也要看它的质量。比如,对于没有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如果,这件事和反馈意见者没有利害关系,他又不负任何责任,那他的言论基本上是没有认真思考过的,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其实,即便不考虑新老经济适用房的区分,这个政策仍然有很多值得推敲的细节。比如,能否保证签约的人确实了解了他自己的权益?对于房子,投资和使用很难完全分开,比如,如果他的房子基本没有任何投资价值,不能进行任何的处理,那它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比廉租房有什么附带利益?他为什么要买这个房子呢。即便在他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买了,一旦日后他发现了这个问题,他还是会有不公平感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