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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烈建议政府把经济适用房收回去。
一个破房子,搞出那么多事情。政府,物业都吃力不讨好,这么便宜的房子,这么便宜的物业费还有人不满意。(前提当然是大面还过得去,参见最公正的水姐的原话:无论如何,我感觉物业是在工作着,大面上也凑合,物业费应该交,但是物业的确还有需要改进...-落花流水 (7字节 阅读:35次 昨天23:27)
我想对那些拖欠物业费的高邻们说:请看看给你巡逻的小孩子们,也就是14,5岁的样子,他们的工资可能就出自物业费。人啊,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这么便宜的房子,这么便宜的物业费还不满意,有本事买别墅去,物业不满意,告Y挺的。 再说,让俺们这些交了物业费的咋办啊,呵呵。巡逻费是物业出,物业费是俺们这些交了邻居出出。和着俺们出物业费养你门啊,呵呵,那俺也不出拉,都TMD别过了,哈哈哈。
倒霉的政府,吃力不讨好,何必捏,我同意政府帮房子给收回去。
您再不满意,多少人家也服务,一分不交就是你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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