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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看出大致的走向!
【主持人】:还有一个就是刚刚我们说到其实刚刚说的一个政策层面,另外政策层面大家非常关注的我们现在可能规避回购这个词,但是在我们发现9月28号北京市的两个文件当中,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人均住房管理办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说出,大家很关注回购追不追溯以往的,但是那天发布会,相关的发言人也是规避了这些问题。
【胡景晖】:我觉得按照中国政策制定长期惯例来看,应该是所谓的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已经销售拿证的应该是采用老办法,也就是说,未满五年上市出售,原则上不能出售,如果要出售,一定要出售给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而且不能高于原价,另外就是满五年的要交10%的出让金,拿到的是商品房的房本,老的政策按照现在相关文件的解读不会有办法,因为第一,我们总量上不会有一个大概的数,我们看到目前可见的历史数据已经销售完拿到房产证的这个,可进入二手房市场的经济适用房大概在15万左右,那么符合五年和不符合五年得几乎是一半一半。一共是15万,符合和不符合的都是7.5万,现在问题就是一个如果不让,虽然总量不是很大,我们测算过大约这15万套每年在二手房市场当中交易比例就是5%左右,那么这也就是说,比如今年10万套,你卖了5千套这样的房屋,一个月四百多套的样子,总的比例不是很大,但是毕竟是二手房市场的一方面供给,如果这块供给卡掉,会对目前二手房市场供不应求的房源造成问题。
另外更重要的问题它会存在不公平,为什么不公平?假如从今天开始已经拿房本的经济适用房也不能再卖了,要卖政府回购。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在这个之前已经卖掉的哪些人已经套利走了,还有一部分人就被堵在这个里面了,而且在他们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政府没有告知这个房子将来市政府要回购的,民商法的角度这个有点显失公平的问题,按照政策制定惯例问题,保障二手房的问题,现在拿到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仍然按照老办法,满五年怎样,没有满五年的怎样,仍然进入二手房市场销售,但是新开工新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恐怕严格按照这个来做,未满五年是政府强制回购,满五年实际上政府优先回购,满五年以后,政府未必会按这样的方式回购了,当然这个里面会考虑到当时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之间要补一个类似现在的土地出让金,综合定价款的这样个东西,实际上首先已经销售15万套的不回购了,新的也未必就回购,之所以出现回购这样一个事情,我们要理解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方面还是通过政府回购来,实际上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可能年纪大一点都有印象,改革开放早期有一个价格双轨制,计划内,计划外,实际上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就像价格双轨制的问题的中间有一个套利问题,之所以提出政府回购,不让这个计划经济或者福利房和商品房中间市场价差被个人,以投机方式拿走,另一方面从政府角度来讲,经济适用房要想盖出来,其实还是很耗费资源和时间的。且不要说回购的问题,现在北京市建委跟我们合作,能不能通过购买的方式来弥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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