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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忘不掉的一件事
我老忘不掉一件事。我十六岁那年,认识了一个北京女孩,和我同年,因为一起等航班,就说了几话,好像她还给我吃了些东西。分手时,她给我留了地址。后来我开始给她写信。开始时,她还回,还很快。说的都是人生啊理想什么的。我都是写些眼前的锁事。什么到省里比赛(我那时在体操队),成绩不好,被教练骂。向女子队的一个女孩借了本书,怎么还等等。反正显得没什么文化。再后来,她就懒得回了。我其实挺喜欢她的,不管回不回,都给她写信,汇报流水帐。终于有一天,她来信了。记得那天正好全家在一起吃午饭。妈妈讲,你有一封信,我立刻问是哪儿来的。她说是北京的。我一时全身出汗,也不吃了,拿着信跑到自己房间,还关了门。我虔诚万分打开信,读了起来。信很短,似乎就是一句,意思是,你老这么给我来信,累不累啊?我是不会和一个痞子来往的。我当时就呆住了。这是我头一次受到异性的沉重打击。我有些想不通,我怎么变成痞子了?后来我明白了,人家不回信,说明对你已经没有兴趣了。如果你再给她写信,那就是骚扰。人家急了,不该骂你吗?小时候许多事都忘,惟独这件事老记得这么清楚。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后来,我形成了一个习惯,如果你叫人家一声,人家没有理你,我就不再叫。写信也是如此,如果人家不回信了,我也就不再写信了。因为人家不回信,一定是有道理的。你再写,就是骚扰,就该被人家骂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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