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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露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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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此人“在布鲁塞尔脑溢血开颅”开坏了。
不需要签字就代表“同意”;和
签字代表同意。到底哪个对医疗机构的要求更高呢?

不签字表示同意,所以医院不必有任何证据就可以表明患者及家属是知情并且认可的,想反对么?拿出证据来。可惜,从逻辑上说,任何人证、物证都只能证明发生过的事情,而无法证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即使你拿出一份签字的文件,医院也可以否认收到过。

而签字表示同意,完全基于我国现有的“举证倒置”原则,医院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患者及家属是知情并且认可的。如果不能证明,则缺省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两相比较,哪个要求更加严格,不言而喻了吧。

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清楚,就站在道德的法庭上给人扣帽子,打飞机,太爽了!

探讨技术问题,不是谁站得高、嗓门大就行,要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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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露一手 想 露一手
2007-11-26 19:10:0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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