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2106 |
魅 力 值:469 |
龙 币:7694 |
积 分:3385.1 |
注册日期:2006-01-19 |
|
|
|
随便说说。
——“孕妇致死事件”的八大新疑点
1、衙门口西居委会凭什么驱逐他们?
居委会无权驱逐他们,如果驱逐的话也不会第二次带上房东来了。用不能确定存在的事情,去扣帽子是不正确的。
2、孕妇李丽云为何离开石景山救助站?
问问肖志军就可以了,另外李丽云已经是成年人了,有必要联系家长么?难道什么事都要找家里“大人”?
3、北京110警察究竟干了什么?
公安是没有权利要求婚姻状况的强制变更登记的——如果当事人不主动登记。不通知其父母的理由同上。李丽云当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认可肖志军为其丈夫的情况下。经查没有任何理由必须联系其他家人。再说,你怎么知道没联系过?你以为公安局随时掌握每个人的移动电话?家里也都有移动电话?
4、京西分院神经科主任为何没进行心理疏导?
还是那句话,你怎么知道没做心理疏导?你觉得所谓的心理疏导是那么简单的?
5、石景山和北京市卫生局作了怎样的回复?
不批准就是不作为么?我们可以批评卫生主管部门做的决定是错误的,但是请不要用这个理由。另外,我希望你设身处地的想想,一个坚持让医生按照感冒救助的患者家属,在强行治疗后会有什么反应?至少不会比现在强。
6、孕妇李丽云为何会死得那么快?
李丽云的死因已经很明确了。可以了解一下脏器衰竭是什么含义。我虽然不是医生,但亲身经历让我知道从生到死不过一瞬间而已。
7、剖腹产真的是救治孕妇心肺衰竭的唯一疗法?
同上,如果您没有医疗知识,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剖腹不过是为了减少心脏负担而已。
8、医生自行手术失败了会承担责任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没必要讨论了,看看已有的新闻吧。救活了是应该,救死了……
坐在旁边当道德法官谁都会,就像批评家一样。再好的做法、作品都能挑出毛病来。我还觉得大卫的鼻子高呢,维纳斯的胳膊还少呢。在质问的时候不妨多些求证,多些思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