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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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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未婚女被误伤处女膜 一审判赔8000双方都不服
法院一审判赔8000元,双方都不服

【核心提示】

7月28日,37岁的未婚女青年胡美美(化名)到医院体检,处女膜被弄破。医院为她人工修补了处女膜。但她认为“人工”究竟不如“原装”的,诉求医院赔偿4万元。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院方赔给胡美美8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记者昨日获悉,双方对这个金额都不服气,胡美美嫌低,医院认为根本就不应该赔,双方都已经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7月28日,37岁的胡美美去医院做妇科检查。在体检表上,胡美美特别注明“未婚,无性生活史”。估计医生是凭胡美美的年龄“想当然”。法院的判决说,医生用器械为她取白带。而胡美美说,医生是带上手套直接用手伸进她的阴道检查,并把带血的手套丢进了垃圾筒。

之后,胡美美感觉外阴疼痛,伴少量阴道出血,马上回到医院找医生。经检查,她的处女膜约0.4厘米裂痕,伴少许渗血,诊断为处女膜擦伤。

据法院查明,当天中午,医院就给胡美美做了处女膜修补术。院方称:“我们请了本院这方面最权威的医生来做修补手术,使其完好如初。”

胡美美却说,医院一开始只是给她涂了红霉素药膏止血,并告诉她是子宫糜烂,答应免费治疗。直到她和父亲一起来到医院,经多次交涉后,医院才给她做了处女膜修补手术。

8月24日,胡美美向厦门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9月21日,鉴定结果出来,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存在过错”,但“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处女膜修补,并向原告道歉,善后处理好,对患者今后的功能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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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ceggs.cn/pgComDefault.aspx?ID=6683929
2007-12-16 00:20:5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9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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