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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亿美元:日本就是不赔
1800亿美元:日本就是不赔
大会上一纸议案,对日赔偿刻不容缓
1991年4月2日晚,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已经开了几天了。在北京京西宾馆旁的复兴路人行道,两个年轻人--童增、陈健向每位人大代表递上了"中国要求日本国赔偿刻不容缓"的意见书。
根据战后国际惯例和比照其他一些国家关于赔偿的数额计算,1931一1945年间,日本侵略者给中国造成的损失赔偿,理论上约3000亿美元,其中战争赔偿约1200亿美元,受害赔偿约1800亿美元。1972年中国政府虽然放弃战争赔偿要求,也就是放弃了其中1200亿美元的赔偿要求,但另外1800亿美元的损害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
代表们明白了,我们放弃了战争赔偿,但还有1800亿美元的受害赔偿完全有理由向日本政府索赔。意见书使人大代表们热血沸腾,许多人都认为该内容应该作为人大代表会议的重要课题列入正式议案。1992年3月,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贵州、安徽等地人大代表终于向会议提出了"向日本索赔议案",议案从历史上、国际法、日本法律及中国的法律上等方面有理有据地阐述了向日索赔的理由与必要,并指出对日本索赔,有利于中日友好。
此议案立刻在全世界引起震动。
中国人民对日索赔一事,日本人民是怎样看待呢?在日本国内,要求本国政府向中国人民谢罪和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日本许多国会议员多次就此质询日本政府,敦促政府尽快解决战后遗留问题。日本许多民间团体主动出钱,派人到中国搜集历史证据,帮助中国人民索赔。1998年,在日本民间组织支持会的倡议下,发动了一场10万人的签名,支持中国人民对日索赔。其中有日本著名律师、法学家小野寺利孝,著名律师尾山宏,著名推理作家森村城一(代表作《人证》及揭露南京大屠杀真实历史的著名作家本多胜一。
就对日索赔一事,我国官方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同年4月,***总书记动身访日前,在回答记者的问题时说;"中国放弃国家要求日本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是,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
1994年,日本律师界专门成立了一个由200多人组成的"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要求事件律师团",小野寺利孝任总干事。他专程从日本赶往北京,找到童增表示,要帮助受害的中国人讨回公道。他说;"我准备代理中国受害者状告日本政府。"随后,他自己出资,数十次来到中国,足迹遍布我国的大江南北,搜集日本侵略军的罪证。
首次向中国人民谢罪,再次判中国索赔者败诉
在日本人民的帮助下,劳工事件,南京大屠杀,"731"细菌活体试验,平顶山惨案,慰安妇等中国受害者及其家属,先后向日本递交了诉状。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没有判决,有的有判决结果,但都以"败诉"画上逗号。
1994年,南京大屠杀的受害人李秀英,"731'"受害者家属王金淑等兄弟姐妹、敬兰芝等人以及被日本飞机轰炸致残的高熊飞等上诉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
1994年,他们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日本政府对此必须赔偿,必须谢罪。
5年过去了,1999年9月22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一个法庭内座无虚席。日本法院做出驳回中国受害人诉状,诉讼费由中国受害人承担的判决。
在判决中,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承认日本对中国的战争是殖民侵略战争,对中国人造成了损害;南京大屠杀也是存在的,生产细菌进行人体实验是不容置疑的。法院认定这些给中国人民带来了灾难,日本人民应该向中国人民真诚地谢罪,中国人民受到灾难伤害的感情应该得到缓和,日本政府应该最大限度考虑这个问题。明明承认事实,可为什么要驳回中国受害人的诉讼要求呢?
东京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解释道:"个人向国家索赔是没有的,受害者向加害国家要求赔偿和道歉是市民法水平的正义(意思是与国家的正义不符)。"
我们的政府有何作为
我们现在的政府要有战略的眼光、全心全意为全中国人民服务意识、审视夺度的气魄,大胆抛弃周恩来对日承诺放弃的战争赔偿,承担起政府应承担的职责。
对于“8·4”介子气中毒事件中,这次齐齐哈尔事故的处理上,有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看点就是中国外交部、齐齐哈尔市政府都与日方进行了交涉。齐齐哈尔一位宣传部副部长表示,政府将出面当原告,向日本政府索赔。如果此举付诸实施,将是中国一级政府首次在对日索赔中充当原告。在此之前,侵华日军遗留化武的中国受害者已经几次向日本起诉索赔,但至今还没有一次成功。笔者认为,没有国家政府作后盾,民间的对日索赔的胜率十分渺茫。
如在今年5月15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还驳回了5名中国遗留化学武器受害人的赔偿诉讼请求。判决承认侵华日军在中国大陆制造、隐藏毒气并对原告造成伤害的事实,但却拒绝赔偿,理由是“即使委托中国政府进行回收和保管,做与不做也只能由中国政府决定,所以看不到被告有任何有效手段能避免伤害事件发生”。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间对日索赔指导小组副组长康健解释说,“意思就是在日本主权涉及不到的中国,调查和回收被遗弃的毒气弹是异常困难的。”她认为,这种把自己应尽的义务推给其他主权国家的判决是不可理喻的。
对日索赔仍然任重道远
面对东京地方法院的"如此判决",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要求事件律师团,中国战争受害者要求支持会(两团体成员均为日本人),当天发表声明:
在这里我们郑重宣言,要将这个判决都不得不承认的(历史)认识作为普遍的认识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以战后补偿法的实现为目标,继续努力,为使宪法前言中所定的我国要"在国际社会中占有名誉地位"之内容成为事实而倾注全力。
9月2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回答记者关于东京地方法院对中国战争受害者赔偿问题解决的提问时指出:"中国希望日本有关方面,特别是日本政府,能够正确认识侵华战争后果,在涉及中国人民身心健康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能够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督促日本有关方面严肃对待中国公民所提出的要求。"
9月26日"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要求事件律师团"总干事长小野寺利孝乘飞机专程赶往北京,与童增交换了意见。他们一致认为;尽管判决与索赔目的所离甚远,毕竟日本法院第一次对这些历史事实有了明郎承认的结果。这也是中、日两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童增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受害者将继续努力,直至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日本应向德国学习,中国索赔应坚持不息日本的侵略对中国的发展造成的历史停滞和历史副作用是难以估量的。日本欠了中国人3500多万条人命。日本犯了这等滔天大罪,它得到了应得的教训和惩罚吗?没有。中国跟它算战争账了吗?没有。战后,盟国在欧洲各地判决德国战犯8万多人,而日本战犯仅有5000多人受审,并旋即被全部提前释放。东京审判判决甲级战犯7人,放掉了头号战争罪犯所谓"天皇"裕仁。日本在侵略历史上曾向中国等国勒索了大量的战争赔款并割占了土地,但二战结束后却不曾向中国赔偿一分钱的战争损失。
关于赔偿,无论是数额还是态度,德国与日本有天壤之别。就人均承担的赔偿额而言,德国人是日本人的100倍。德国政府在战后历来重视赔偿问题,曾主动提供多次与多重赔偿。战后54年,德国从三方面给予了赔偿:战争赔款约1000亿马克;给纳粹受害者的个人赔偿约1020亿马克;德国工业、企业的赔偿额约为755O亿马克。德国政府和企业对赔偿都是相当积极主动的。尽管德国政府一度也担心索赔变成"无底洞",认为该有个了结,但赔偿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日本的旧账不算清,上对不起祖宗和死去的先辈,中对不起自己,下对不起子孙后代。更关键的是,正义不容践踏,尊严必须捍卫,公道必须讨回!
清算日本、纠正历史,是我们这个时代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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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有太多痛苦,不如学我做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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