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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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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紫薇被刑事拘留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被治安拘留的可能
今天,有媒体报道,北京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胡紫薇因为大闹央视体育频道新闻发布会,揭批丈夫张斌的婚外情,而被有关部门刑事拘留。对此,民众有很大的反应。
但作为一名较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我个人认为,胡被刑事拘留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胡的做法虽然造成较大的不良的社会影响,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难以适用刑法条文对其进行定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胡的行为最接近的是,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胡并没有聚众,而是只身独自进行,因此,难以对其行为进行定罪。但是,其做法完全可能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因此,胡很有可能因为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而被治安拘留。此外,胡所面临的法律责任恐怕也不仅仅是被治安拘留。其丈夫张斌很有可能会出于对自己名誉权的维护,而提起名誉权诉讼。
(此文由回龙观杜律师在2008-01-02 22:55: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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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ceggs.cn/pgComDefault.aspx?ID=6683929
2008-01-02 22:47:3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4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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