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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ky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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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中的严重问题:
一、新办法实际上剥夺了5年内的出售权(没人蠢到让政府原价回购)
老办法:未住满5年的,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
新办法: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不得上市销售,如销售,政府原价回购
我的理解:老办法中买卖双方采取2份合同的办法,可以顺利完成交易。而新办法只能由政府回购,实际上堵死了出售的渠道。

二、满5年出售,需要多交综合地价款
老办法: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新办法: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作为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基数。
我的理解:按照老办法,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按2600元的基数交10%也就是260元/M的土地出让金。按新办法只能按市场价格出售,而且政府不可能把指导价格订在6000以下的,而且会越来越高。

三、满5年出售,你可能仍不能选择卖给谁,除非你愿意缴纳更多的土地出让金。
新办法规定:同等价格条件下,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也就是说你即使按市场指导价格或更高来签合同,只要没有达到市场实际的价格,政府只要有利可图就可能回购。所以合同价格一定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政府认为无利可图才会放过你。(嘿嘿交一堆税了,公园绿地体育场电影院剧院等公共设施几乎没建,过高速的桥只那1坐,天天千军万马去闯独木桥,就这样还要在这里扒老百姓一层皮,真TM的孙子)

四、出售经济适用房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断子绝孙。。。。。。


政府之所以制订上面这些苛刻的条款是因为我们买经济适用房占了他们的便宜。我们当时的确是占了便宜的,但到底是多少呢?我们所得到的好处是:
1、审批面积内的价格只比当时商品房低了不到10%,这就是政府减免的综合地价款的10%所带来的。(龙泽在当时开盘好象是卖3000,有这方面材料的请核实下,这个事实是很重要的)
2、审批面积以外我们是完全按照商品房的价格买的,政府没有给我们任何优惠。
当年回龙观的一片荒地没几个人愿意来的(一期的都知道当时有优惠的2520/M,还送空调什么的),我们相信政府的政策,买了回龙观的房子,可以说是推动了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发展。而得到的回报却是不断出台的强盗政策,想剥夺我们对自己财产的权力,这是为什么?相信如果政府当年就出台这样的政策的话,回龙观是建不起来的,多数人是不会来买的!

广大经适房业主的要求:
1、经济适用房也是我们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应当受到保护。我们购房时实际上按照当时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与政府达成了一致,形成了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就是99年4月出台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http://sh.hopson.com.cn/html/20060525153207.html,政府无权单方面毁约。

2、现在政府面临的社会对经济适用房的指责,不是我们买房人造成的,而是由于过快的房价上涨和政府的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我们拒绝允当替罪羊!

3、如果政府想单方面改变经济适用房政策,想中止以前与广大经济适用房业主按老政策订下的协议,那么好,我们也可以支持政府。我们把当年占到的便宜还给政府好了。我们要求,审批面积内减免的那部分10%的综合地价款,加上利息,我们统统还给你,你把我们的房子的产权改为商品房,两不相欠。因为你当年只付出了这么多,所以我们只还这么多,天经地义,童叟无欺!

下面附上 回龙观隐士 兄对新政违法的精辟分析:
1,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九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中谈到的“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2, 涉嫌违反《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十一)条--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中的“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3,涉嫌违反宪法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至少按照政策超标部分是跟商品房具有同样性质的。为何也一同回购。
4,涉嫌违反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即法不前溯原则,在讨论稿里通过文字游戏混淆事实和概念。
5,违反国家合同法,当时签署的合同里并没有说明回购,和按讨论稿讲的方式交收益金
6,政府政策失误,让百姓买单。不可否认,在经济房执行过程中出现过问题,但不能因为特殊性就否定了普遍性,何况执行失误,责任在政府不在经济房业主。
7,造成政府与民争利的印象。房价涨了,政府收益也跟着水涨船高,如果这样下去,房价只能越来越高,大家要明白,高房价会伤害几代人的利益,包括拥有用于自住住房的业主,因为房价高了,以后用于经营租用的租金也会高,这些成本早晚都会传导到商品的售价上,我个人认为东京物价高,房价高也是原因之一。
8,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建设和谐社会。尤其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
9,政府失信于民。很多业主买房时一些经济房房价只比周边商品房房价低不到10%,但为何很多人买经济房,很多人处于对政府的信任,可到头来呢。
10,政府行为不公正不公平。国家以前实行的福利分房在出售时对土地收益金的规定跟经济房差不多,但为何不执行此政策,难道只是因为享受福利分房的人多为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的人吗?
原贴地址:http://bbs.hlgnet.com/showid.php?page=1&boardid=1&rid=13464589&theid=13464589&up=0&bbscate=0&go=17&ms=4127

如果有人愿意义务主动张贴宣传品的请给我发站内信,信内注明联系方式和所在小区,谢谢
2008-02-21 12:50:2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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