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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如何管理和使用?(有感于很多业主家中结露问题。。。)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管理和使用?(该网址不再展示)
针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该案一审审判长、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法官金任重就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点评。
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房屋维修基金全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按照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办法》第七条规定:“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另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维修基金被非法挪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基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基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今后,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随着政府监督房屋维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对于自身应享受福利意识的提高,房屋维修基金所存在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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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是恒久的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他人,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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